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20180806031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20180806031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承办的D20180806031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8月18日—8月22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电话:0735-5522325,地址:永兴县永兴大道146号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9室。
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 |
永兴县人民公园对面步行街第三街4家夜宵店,在晚上营业时排放油烟严重,且废水直排便江。 |
环境问题处理 情况 |
1、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4家夜宵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该4家夜宵店作业时必须正常使用油烟进化器,并做好油烟净化器日常清洗维护工作;不许将洗碗水及潲水残渣液倒入城区雨水管网。 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合法经营。 现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经过上述整改,该环境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违法违规问题 处理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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