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54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54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08月18日—08月22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县开发区办公室,电话:0735-5535553。
反馈问题 |
永兴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城南高新污水处理厂、柏林工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场主要设施正在进行安装和调试、进水管道还未建设完成 |
整改目标 |
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整改时限 |
2019年2月底 |
整改措施 |
根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建设要求,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按要求及时完成建设并强化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
整改完成情况 |
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简要描述整改情况 一、永兴县城南高新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已施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现进入商业运营,日处理水量约5000m3。 二、永兴县两新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进水管网施工建设已施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已联网,已进水运行。 三、永兴县柏林工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和进水管道建设已施工完成,目前正在进水调试试运行。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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