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8月16日—8月21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735-5522370,地址:永兴县凤凰岭路61号。
反馈问题 |
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进展过慢,在全省14个市州完成“夏季攻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情况中比较靠后。 |
整改目标 |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全面完成“夏季攻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即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退养任务。 |
整改时限 |
持续推进 |
整改措施 |
1、根据夏季攻势整改时间要求,及时调度、督办,加大整改力度与进度,按时序严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2、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养殖场户对退养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退养氛围。 3、制定方案,明确时间和任务,开展集中整治,实现任务到人,责任包干,确保退养工作按时完成。 4、加强巡查,强化监管,防止复养,并及时开展验收。 |
整改完成情况 |
31家养殖场已全部完成了退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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