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2018072802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承办的D2018072802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8月16日—8月21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735-5522370,地址:永兴县凤凰岭路61号。
交办的环 境信访问题 |
永兴县鲤鱼塘镇松垣坊村黄花垅组猪厂养了1000多头猪,猪厂的猪粪及尿液直接排向河里,下游居民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 |
环境问题 处理情况 |
一、已将场内的雨污分流沟清理好,保持沟渠畅通,用盖板将污道改好,防止雨水进入污道。 二、已将污水沉淀池种的污水和污泥清理干净,用于还田还林,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然后用生石灰进行消毒处理,再灌注清水,种植绿狐尾藻或水湖莲等水生植物,实现生物消纳和净化。 三、猪粪收集已实现干清粪,收集后集中倒入干粪棚中,沤制作农家肥。 四、减少了冲栏用水量,从源头上控制污水外排量。 五、加强内部管理,增强环保意识,制定污水和干粪处理工作制度,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合作伙伴之间相互配合做好全场的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 六、新建了一个8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有效解决了污水处理问题。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违法违规问 题处理情况 |
已责令该养殖场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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