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第六批(电)D430000201811040001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我县承办的第六批(电)D430000201811040001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12月23日—12月27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永兴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股(地质勘查和生态修复股办公室),电话:0735-5538565,地址:永兴县自然资源局509室。
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 |
大岭煤矿开采导致周边池塘逐渐干涸,居民住房开裂,严重影响大岭村居民饮用水,现已无水可饮用。 |
环境问题处理 情况 |
1.对交办件所涉及的房屋老旧裂缝进行了动态监测,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新的变化;对饮用水井进行了不定期巡查,水深正常、水质清澈。 2、由村民对房屋老旧裂缝自行进行处理。 3、下一步计划把该区块纳入采矿沉陷区治理项目,实施综合治理。 经过上述整改,该环境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违法违规问题 处理情况 |
因大岭煤矿于2017年7月18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无法进行井下采掘工程实测,无法定论“居民住房开裂”与大岭煤矿采矿存在关系。因此,暂未作出违法违规问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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