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D430000201811040082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我县承办的D430000201811040082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12月18日—12月22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永兴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735-5538690,地址:永兴县便江街道侨乡路78号应急管理局203室。
交办的环境 信访问题 |
湖南高金矿业开采铅锌矿,破坏了地下水系,导致上青村饮用水水井干枯。选矿的尾砂堆放,雨水冲刷污水流入农田。向县政府、市政府反映过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
环境问题处理 情况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选矿的尾砂(实为开采产生的废矿石)堆放的问题存在,反映湖南高金矿业开采铅锌矿,导致上青村饮用水水井干枯的问题不属实;向县政府、市政府反映过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不属实。永兴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27日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递交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群众反映“湖南高金矿业开采铅锌矿,破坏了地下水系,导致上青村饮用水水井干枯。选矿的尾砂堆放,雨水冲刷污水流入农田。向县政府、市政府反映过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问题(第六批电D430000201811040082号)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经过上述整改,该环境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违法违规问题 处理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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