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永兴县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车载瓶装燃气流动倒灌案

发布时间:2020-08-27 16:10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李磊、邱云、文强强 【字体:

 2020年8月25日,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车载瓶装燃气流动倒灌案。

近日,该局燃气和市政园林公用执法队执法队员在开展日常巡查过程中接到辖区居民反映:“有人使用面包车载气瓶在乌泥埔片移动倒灌销售液化气”。

获悉此重要线索后,该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法力量联合交警和便江街道办工作人员深入辖区进行摸排和蹲守,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18时,在043县道乌泥村圳头口处发现一可疑车辆,执法人员上前予以盘查,当场查获胡某(男,49岁,郴州市苏仙区五里牌街上人)所驾驶的改装金杯面包车,内载50公斤液化气实瓶2瓶(连接2根充气枪)、空瓶4瓶,以及电瓶1个和一个连接3根充气枪的压缩机。执法人员当即口头传唤驾驶员胡某,并查扣车辆、液化气瓶、压缩机、充气枪、电瓶和电子秤等非法违规工具和用具保存于正达气站。

鉴于当事人胡某非法倒灌液化气(易燃易爆)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该案已于8月26日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置,永兴县公安局依法对胡某采取行政治安拘留十日处罚。

永兴城管温馨提示:非法车载瓶装燃气流动倒灌行为严重触犯法律法规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永兴城管始终持高压态势予以打击。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踊跃举报该类违法行为,坚决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永兴燃气领域安全规范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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