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0年永兴县农业产业与贫困户 结对帮扶项目的通知
永产扶领发〔2020〕1号
关于实施2020年永兴县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完善贫困户与扶贫企业的利益联结关系,顺利实现2020年我县脱贫目标,根据省市产业扶贫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永兴县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原则
按照“四跟四走”(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原则,以产业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杠杆,发展一批市场前景良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强的农业产业项目,依托农业经营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庄园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下统称“扶贫企业”>)大力发展种养殖产业,做实“一村一品”,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脱贫增收,为实现2020年全县脱贫目标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项目实施目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贫困人口每人1500元的标准投入到扶贫企业,委托扶贫企业带动帮扶结对的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根据扶贫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户数量确定财政专项扶贫投入资金,单个企业投入资金规模控制在 200万元之内,完成2014、2015已脱贫人口以及2020年预脱贫贫困人口共计7227人产业帮扶计划任务(见附件1),确保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
三、项目实施企业条件
(一)主营农业产业;
(二)产销正常,经营情况较好,连续二年盈利;
(三)社会信誉较好,有一定资产规模;年经营额200万元以上,固定及流动资产总规模达100万元以上;
(四)项目发展前景较好,带动能力较强;
除以上四个条件外,还有几个优先: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省三星以上农庄优先,冰糖橙、优质稻、油茶、竹笋、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企业优先,产销两旺的企业或短期能见效益的项目优先。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各乡镇根据项目实施企业条件推荐本乡镇1-4个优秀农业企业,推荐的企业填写好附件2并附佐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连续二年盈利财务报表、企业简介材料等报送到县产业扶贫办(新农业农村局401室)
(二)县产业扶贫办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对推荐农业企业进行审核并现场审察,对审核通过的结对帮扶农业企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3月25日前)
(三)县确认的扶贫企业根据结对帮扶所在村脱贫攻坚任务,确定本村拟帮扶贫困人口数量,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相关信息,拍照存档,并填写好《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上报乡镇政府审核。(3月31日前)
(四)乡镇政府根据本乡镇脱贫攻坚任务需要,确定本乡镇拟帮扶贫困人口数量,按照县产业扶贫办确认的扶贫企业接纳贫困人口数量,形成会议纪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并拍照存档,并上报至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31日前)
(五)县扶贫办、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县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对全县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各乡镇结对帮扶贫困人口数量、帮扶方式进行复核。(3月31日前)
(六)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县产业扶贫项目,下达项目实施计划。(3月31日前)
五、利益联结机制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1500元/人的标准投入到扶贫企业,用于发展生产,扩大经营规模。贫困人口按所投入扶贫企业资金数额的20%以上保底分红,分红资金在每年4月10日前,由扶贫企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的扶贫明白折上,连续分红不少于6年,分红期满后帮扶协议自行终止。扶贫企业应以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为主,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优先安排用工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入其中,主动脱贫增收。同时扶贫企业要与县扶贫办、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签定四方协议(见附件4),接受监督,并与所帮扶的贫困户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帮扶协议(见附件5)。
六、资金拨付及监管
(一)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后,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产业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
(二)项目计划下达后,扶贫企业、乡镇、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组织实施并完善相关财务报账资料,每年度分红资金发放后,由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在当年9月30日前全部验收完毕。产业扶贫资金由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监督及进行绩效考核。
(三)企业从收到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开始,前三年所产生的综合效益应分别占投入产业项目资金的30%、30%、40%,该比例作为每年验收的重要绩效评价指标。
附件:1.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指导计划表
2.永兴县2020年扶贫企业(推荐)申报审批表
3.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项目申报表
4.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帮扶协议书
5.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协议书
永兴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5日
附件1
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
指导计划表
乡镇名称 |
2020年利益链接 入股结对帮扶企业 人平资金(元) |
2014、2015已脱贫人口以及 2020年预脱贫人口 |
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 (万元) |
|
预脱贫户(户) |
预脱贫人(人) |
|||
油麻镇 |
1500 |
225 |
789 |
118.35 |
悦来镇 |
1500 |
121 |
391 |
58.65 |
马田镇 |
1500 |
270 |
671 |
100.65 |
高亭司镇 |
1500 |
331 |
970 |
145.5 |
洋塘乡 |
1500 |
193 |
563 |
84.45 |
湘阴渡街道办 |
1500 |
160 |
442 |
66.3 |
便江街道办 |
1500 |
178 |
517 |
77.55 |
黄泥镇 |
1500 |
78 |
249 |
37.35 |
金龟镇 |
1500 |
141 |
392 |
58.8 |
樟树镇 |
1500 |
150 |
428 |
64.20 |
太和镇 |
1500 |
102 |
265 |
39.75 |
柏林镇 |
1500 |
114 |
320 |
48 |
鲤鱼塘镇 |
1500 |
199 |
543 |
81.45 |
大布江乡 |
1500 |
135 |
359 |
53.85 |
龙形市乡 |
1500 |
70 |
254 |
38.1 |
七甲乡 |
1500 |
28 |
74 |
11.1 |
合 计 |
2495 |
7227 |
1084.05 |
注:已经享受或正在享受委托企业结对帮扶利益链接政策的贫困人口除外。
附件2
永兴县2020年扶贫企业(推荐)
申报审批表
企业(合作社)名 称 |
注册 时间 |
注册资金 (万元) |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 电话 |
员工(社员) 人数(人) |
|||
经营的主导 产业及规模 |
|||||
基地覆盖村名及规模(面积) |
企业 总资产 |
近三年 的产值 (万元) |
|||
带动贫困村 和贫困户发 展的情况 |
直接帮扶贫困户数 |
人均年 增收(元) |
|||
委托帮扶贫困户数 |
|||||
股份合作帮扶贫困户数 |
|||||
就业帮扶贫困户数 |
年发放 工资总额 (万元) |
||||
帮扶收购农产品 贫困户数 |
年收购农产品金额(元) |
||||
乡镇(街道办)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行业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局)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实施单位名称 |
申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 |
|
实施单位 经营现状 |
企业投资规模 万元,主营项目是 ,现有职工 人,年利润 万元。 |
|
帮扶方式及 利益联结机制 |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计划采用直接帮扶方式,帮扶贫困户 户 人;采用委托帮扶方式,帮扶贫困户 户 人,分红年限 年,分红比例 %。(帮扶贫困户花名册附后) |
|
村扶贫领导小组(村支两委) 意 见 |
负责人: (盖章) |
|
驻村工作队意见 |
负责人: |
|
乡镇财政所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
|
乡镇政府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
|
县扶贫办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
|
县产业扶贫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填报说明:申报单位为村委会,实施单位为扶贫企业、农业经营组织,要求一个项目一张申报表。
附件4
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帮扶协议书
甲方: (县扶贫办)
乙方: (乡(镇)人民政府)
丙方: (村委员会)
丁方: (企业或合作社或其他种养大户)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永兴县农业产业帮扶工作方案》,经四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为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户 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帮扶方式
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500元/人的标准入股该项目,采取委托帮扶模式。
三、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投入 万元,其中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万元,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 万元。
四、帮扶期限
2020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利益联结机制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1500元/人的标准入股企业,并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行项目联结的贫困人口每年按入股资金的 固定分红,享受每年 元的股金固定受益。保证于2020年4月10日前,其他年度为每年9月30日前,企业将分红资金发放到贫困户扶贫明白折。连续分红 年后企业与贫困人口自行结束利益联结关系,贫困人口不再持有股金,财政扶贫资金入股股金归企业所有。
六、权利和义务
1.丁方是项目建设的主体,甲方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的到位等工作。
2.乙、丙方帮助丁方,做好企业或合作社与联接的贫困人口的帮扶协议的签订工作,监督丁方资金运行情况,配合丁方项目的实施和负责分红资金的发放工作。
3.丁方要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享有贫困人口入股资金的使用权,贫困人口按帮扶协议要求按时分红。(分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前,其他年度为每年9月30日前)
4.丁方必须确保联结的贫困户按时分红,如果不能按时分红,甲方将依法收回项目资金。
5.贫困人口不得干涉其所联结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丁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永兴县2020年农业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
协 议 书
甲方: (扶贫项目经营企业)
乙方: (贫困户)
为保障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贫困户的利益分红,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产业扶贫资金(每人1500元)共 元入股到专业合作社(企业);
二、甲方在劳务用工时,优先安排乙方从事生产劳动,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服务,帮助销售农副产品。
三、甲方按照协议的要求,做好产业扶贫工作,确保乙方按时分红,分红时间从2020年开始至2025年结束。并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行项目联结的贫困人口每年按入股资金的 固定分红,享受每年 元的股金固定受益,保证2020年4月10日前,通过扶贫明白折支付给乙方。剩余年度于每年9月30日前,通过扶贫明白折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积极支持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分红期满后,项目产权(股金)归甲方所有。
五、本协议由县扶贫办负责解释。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