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202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30 09:01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字体:

今年以来,农经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一二四四五”发展思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了全县“三农”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

紧紧围绕农村改革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

(一)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我县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从2015年启动,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完成确权实测面积45.91万亩,占全县二轮承包面积的114.5%,占应确权面积的95.82%,完成确权农户12.26万户,占比99.8%,颁发证书11.97万本,发证率97%。县级土地确权数据平台建成运行,并已完成农业农村部数据汇交。土地确权档案整理完成,已移交县档案馆,并通过省确权办验收。下一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将进入信息变更等常态化管理状态。

(二)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产权办整省推进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全面组织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等“回头看”,查漏补缺纠错,目前4648个的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2017、2018、2019三个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其中涉及16个乡镇(街道)、251个村(社区)、4381个组,清理农村集体资产总额71532.4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5084.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46448.1万元,资源性资产农用地总面积346万亩,所有清产核资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系统;完成了25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斌码工作,成立了25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实施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

2020年1月1日实施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赋予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能。为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我站积极主动与县自然资源部门对接。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县1-12月共审批了915宗,2020年1月1日以来新建住宅非法占用(含超面积)宅基地情况9宗(马田2宗,樟树6宗,高亭司1宗)。二是开展了培训,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规划办(城建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会。对新的审批流程和表格进行培训。三是联合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对马田、便江、高亭司和鲤鱼塘等4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执法检查。四是按时完成省、市要求的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的定期报告。五是及时传达上级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有关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永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永兴县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工作实施方案》《永兴县农村宅基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联席联办机构,委托下放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执法等相关权限。六是抽派工作人员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加强两项监督,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强化村级“三资”管理,规范村级管理。一是抓好规范村财乡代管。完善了“村财乡代管”工作制度,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中心业务操作流程,按季度公开公示全县242个村的财务,公开率100%,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完成了我县276个村(社区)财务清查与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我县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努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举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训班的形式,指导村级通过利用闲置资产资源、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兴办集体企业,发展经济实体,增加村集体收入。积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争取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项目7个,争取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项目资金21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70万元。

(二)强化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权益。全面落实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和备案制、公示制,落实涉农收费审核会签制、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等十一项制度。向县委督查室申报开展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专项督查计划,在全县涉农单位开展农民负担专项督查,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与土地仲裁工作

加强了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2020年全县规模土地流转面积共计8.36万亩,规范备案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共计2万余份,调处农村土地纠纷1起,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以满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省市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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