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永兴县领取失业补助金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23 08:21 来源:永兴县就业服务局 作者:永兴县就业服务中心 【字体:

一、办理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2.《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湘政办发〔2020〕20号)

三、办理条件:

1.参加了失业保险;

2.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3.失业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未再就业。

四、办理资料:

凭借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申请;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程序:

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窗口或网上(智慧人社app)自助办理申领手续。

服务电话:0735-5529005。

办理地址: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窗口(人民路238号)。

六、温馨提醒:

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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