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领取失业补助金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2.《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湘政办发〔2020〕20号)
三、办理条件:
1.参加了失业保险;
2.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3.失业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未再就业。
四、办理资料:
凭借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申请;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程序:
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窗口或网上(智慧人社app)自助办理申领手续。
服务电话:0735-5529005。
办理地址: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窗口(人民路238号)。
六、温馨提醒:
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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