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关于印发《2020年永兴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0 16:07 来源:县金融债券办 作者: 【字体:

永处非办发〔2020〕7号

永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永兴县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县开发区,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0年永兴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永兴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永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附件

2020年永兴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处非办指导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基本原则,继续扎实推进“1234”工程(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和风险存量“两个下降";构建日常工作、制度保障、监测预警“三大体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案 件督办、积案化解“四大专项行动”),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遏制增量,加快化解存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强化机制建设,抓好责任落实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处非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涉嫌非法集资个案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等制度。强化考核评比,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综治考评等手段,既实行正面激励,又强化考核问责,充分调动并发挥各乡镇、街道办,县开发区和县直部门工作积极性。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定期对非法集资案件处置进展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风险提示、督查督办、个案调度、工作培训等多项制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属地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县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要求,认真做好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分类处置、宣传教育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全面履行行政区域内防非处非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针对新冠病毒疫情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影响,各乡镇、街道办,县开发区要切实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保持处非工作韧劲。进一步健全处非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加强处非工作队伍建设。

(三)强化行业监管。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有明确监管主体的,监管主体负责;没有明确监管主体的,谁审批谁负责;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做到切实消除监管真空,由县政府金融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监管。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细抓实抓落地,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四)加强信息联动。建立处非信息月报制度,通过多形式、多途收集信息,及时了解非法集资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握非法集资的新规律和新动态。加强与公安、维稳、市场监管、信访、人行、银监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统筹推进信息报送机制,提高案件信息报送统计质量。加强对监测信息的辨别、分析、研判、反馈,积极调度各乡镇、街道办、县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核查信息或线索情况,对已经核实的监测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并做好相关处置协调工作。

二、完善监测预警,强化源头防控

(五)构建监测预警体系。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构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非法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以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设平台为中心,有效提升风险监测质效。持续推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一线风险排查反馈作用,深化群防群治。针对疫情影响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强对风险监测预警信息辨别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示,及早防范处置。指导督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预警,切实发挥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前哨”作用。

(六)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修订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举报涉嫌非法集资信息,实现打早打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适当降低举报奖励条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加强对举报者信息保护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适时整理印发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多形式、多渠道发挥典型引领示范效应。对群众举报各类黑恶势力参与“一非三贷”活动或金融从业人员、国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及时向相关部门做好线索移交,确保有效核实查处。

(七)开展风险专项排查。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领域风险专项排查行动,常态化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商业楼宇风险排查。对因疫情影响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涉嫌非法集资机构的崩盘,各乡镇、街道办、县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对各行各业、各种形式、各类名目的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风险巡查排查,力争实现辖内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清仓见底。对于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期解决问题,净化金融市场环境。

三、强化案件处置,有序化解风险

(八)加大处置力度。县政府金融办和公安部门要统筹谋划,稳妥有序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高度关注打着“养老扶贫”、“原始股权投资”“旅游农业”、“私募基金”、“影视文化”、“区块链”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案件处置三年攻坚,抓住关键环节,因案施策,加快陈案积案消化。推动建立由公、检、法机关共同参与的案件处置会商机制,为加快案件办理、审判执行、资产处置、清理清退创造条件。人民银行要督促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全力配合,主动协助公检法机关依法开展涉案资产查封、账户查询和资金冻结等工作。强化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制度创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分类有序处置。

(九)突出处置重点。突出对重大案件、陈案积案、社会关注程度高及涉众性风险隐患大的重点案件集中处置。以陈案积案化解为着力点,集中力量推进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化解三年攻坚行动,对案发3年以上未办结案件,实行县级领导陈案包案处置,压实属地责任,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逐一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处置进度,限期办结,确保年内完成攻坚战既定目标,陈案积案的化解率达80%以上。稳妥推进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力做好“e租宝”、“昆明泛亚”、“钱宝系”等重大案件配合处置工作。全力打好网贷风险整治收官战、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一非三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

(十)做好信访维稳。加强与信访、维稳、网信及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推动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强化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针对疫情期间涉众上访群体的暂时“休眠”,疫后可能集中反弹高发形势,要妥善做好维稳应对处置,正确引导投资群体依法、合理反映诉求,建立重点风险案件、重点稳控对象台账,通过不同方式,做好情绪安抚和政策法规宣教工作,坚决防止不同群体“抱团维权”,严防风险交织叠加,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稳控在基层。对确因投资受损造成生活和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的特殊对象,通过信访救助渠道,采取合理方式适当帮扶救济,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十一)加强日常宣传。推动各乡镇、街道办和县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积极发挥作用,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形成全方位、常态化宣传机制。重点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宣传部门协调,乡镇、街道办和县开发区全面落实、上下联动的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活动滋生蔓延。推动组建由公检法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参加的巡回宣传队伍。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门方案,推动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十二)创新宣传手段。明确宣传主题,认真准备宣传内容。通过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公众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县级媒体对公益宣传的投放力度,进一步开拓各类新媒体、移动媒体、户外广告渠道,不断扩大网络空间宣传投入,加强舆论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有力提高群众识别风险、自我保护和监督举报的能力。

(十三)突出宣传重点。切实抓好6月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重点加强“两节”等重要时点宣传,将“七进”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金融网点)落实到位,形成品牌效应。积极部署开展“一非三贷”领域风险防范宣传。突出对区块链等新兴领域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宣传教育。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针对中老年人、农民工、在校学生、金融机构基层代办员及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加强对商务写字楼、城镇拆迁区、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十四)提升处非干部队伍素质。全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处非业务培训,宣讲政策、培训业务、交流经验,全面提高全县处非工作人员业务素养。适时组织县乡两级处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调研和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处非人员素质素养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干部队伍。

(十五)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重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重点围绕如何加强处非部门协调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开展调研,掌握实情,问计于民。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非法集资形势、趋势等方面的研究分析,及时形成重大趋势发展形态报告,提出加强源头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工作开展。

(十六)增强基础保障。县乡两级应坚持从实际出发,特别是在目前处非形势严峻复杂、工作任务艰巨繁重的情况下,结合机构改革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队伍建设,确保处非工作力量不削弱。特别是县级应加大处非工作经费及公检法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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