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信息

发布时间:2020-05-20 10:28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

《居住证》办理须知

一、申办对象

依法申报了实际居住人口登记,连续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这里的实际居住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外县户籍人口到本县行政区域实际居住的人口。

二、申办材料

1、按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办理居住信息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凭证》。

2、按规定必须提交以下相应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50周岁的育龄妇女);

(3)近期彩照l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要提供,

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4)《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重新申领的,应当交还原《居住

证》。

三、申办流程

(一)个人申办流程

(二)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流程

1、用人单位凭单位证照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办理居住信息登记。

2、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指导申办人员如实填写《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粘贴照片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准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24小时内将《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报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进行审核,并报公安机关录入登记和制证。

(三)遗失、变更和补办流程

《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居住的要办理延期手续,居住地址

变更后在同一县(市、区)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应当及时到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变更住址,居住地址变更后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当重新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遗失的应当在七日内到原申领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申请补办。延期、变更和补办应当填写《居住证延期、变更、补办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受理单位应当对延期、变更、补办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对,并在湖南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重新签发《居住证》,收缴原《居住证》。

四、办证时间

经审核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的,从受理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制作《居住证》并发放到受理单位或者申请人。

办理《居住证》不收费。

五、办理《居住证》可以享受的权益

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居住证》有效期内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下列权益:

(一)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参加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各类培训:

(三)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着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

(四)按照规定参加基层党组织及各类群团组织、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五)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接种;

(六)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七)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八)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九)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的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十)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

(十一)按照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十二)按照规定和本人自愿可参加居住地的社会保险;

(十三)政府规定可以享受的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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