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拟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经本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村两级100%入户核查,村级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并公示、县民政局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会议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拟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公示期7天(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10日)。如有异议,可采取当面、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实名据实反映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
受理举报地点:永兴县民政局救助股,联系电话:0735-5538251。
永兴县民政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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