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2-01

永兴县发改局关于投资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12 15:59 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行政审批股 【字体:

一、投资项目申报先填制下表:(注:①企业投资项目详见附件1。②政府投资项目详见附件2。③企业核准项目详见附件3。)

第二步:企业投资项目需将上表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制作成PDF格式的合成扫描件:该扫描件主要用于上传平台准备(注:该上传件需要制作成PDF合成件)。同时,请业主将以上电子表格发邮箱:fgjck@qq.com)。(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需要按照我局一次性告知书标注的要件提交!)

第三步:项目信息申报按照以下步骤:

1. 企业注册(注:建设单位为法人的政府投资部门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2. (请登录:湖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hntzxm.gov.cn/portal/

(界面如下图一)

3.点击下图中:找到“我的项目”:

4.完成下图中:企业注册——企业登录——点击“注册”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企业注册信息的录入,注册成功后退出系统。然后,再重新登录系统方可进入操作的第四步骤!

第四步:项目申报环节:

1.企业登录:(请登录:湖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找到”我的项目”——企业注册——企业登录——点击“其他投资项目”(或者“工程投资项目”)——右上角“新建项目”—点击“企业备案项目”(或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具体步骤分别按下图或平台提示操作!)【项目申报成功后,申报人注册的手机上会收到短信提示!】

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统一信用代码证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性质

□国有或控股;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其它。

建设期限

年  月 -      年  月

建设性质

□新建;□续建;□扩建;□改建。

项目总

投资

人民币           万元。

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用地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企业声明

□本项目信息由企业网上告知,信息真实性由本企业负责,并承诺所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代码

备案文号

永发改备【   】   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表格中项目代码、备案文号及备案日期由备案机关填制。

2.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你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我局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统一信用代码证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性质

□国有或控股;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其它。

建设期限

年  月 -      年  月

建设性质

□新建;□续建;□扩建;□改建。

项目总

投资

人民币           万元。

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用地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业主声明

□本项目信息由建设单位网上告知,信息真实性由本建设单位负责,并承诺所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代码

文号

永发改复【   】   号

发文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表格中项目代码、文号及发文日期由审批机关填制。

2.项目自审批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你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我局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审批申报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审批申报信息的,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信息登记表

附件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登记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统一信用代码证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性质

□国有或控股;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其它。

建设期限

年  月 -      年  月

建设性质

□新建;□续建;□扩建;□改建。

项目总

投资

人民币           万元。

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用地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企业声明

□本项目信息由建设单位网上告知,信息真实性由本建设单位负责,并承诺所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代码

文 号

永发改复【   】   号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表格中项目代码、文号及发文日期由审批机关填制。

2.项目自审批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你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我局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审批申报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审批申报信息的,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表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xls

表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信息登记表.xls

表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登记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