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窗口办理)
一、提交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署);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署);
7.公司住所(办公场所)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所需提交的资料和表格在网上下载。具体操作:永兴县人民政府网→政务服务→设立变更→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变更、注销→所需材料点击下载后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填写、打印(表格打印后也可用黑色钢笔填写)。
二、办理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四、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投诉监督电话:0735-553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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