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2-01

永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

发布时间:2022-08-23 17:20 来源:新永兴 作者: 【字体:

8月16日长沙市芙蓉区在集中隔离场所在管外省来长密切接触者中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8月19日岳阳市平江县在外省返乡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8月20日长沙市宁乡市在外省返宁健康监测人员中发现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8月20日岳阳市华容县在外省返华健康监测人员中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郑某某),8月22日华容县在集中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郑某某的密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近期西藏、新疆、海南等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和蔓延风险持续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县,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入湘先报、入湘即查、入湘即检、入湘即管”总要求,坚决守住我县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永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特发布紧急提醒:

一、主动履行入(返)永报备

拟入(返)永人员提前24小时利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返乡报备程序主动报备,同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说明返回交通工具、行程信息和抵达时间。所有外省及省内有疫情的地级市(长沙市、岳阳市)入(返)永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永。抵永后在交通健康服务卡点及时完成落地核酸检测。入(返)永后第三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为确保旅途安全,提倡尽量开私家车或者与老乡拼车返乡。如确需坐公共交通工具返乡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4小时内更换1次新口罩。

二、积极配合健康管理

(一)有西藏、新疆、海南等地疫情严重地旅居史者返永后,做好落地检,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开展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服务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对符合返程标准的返永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有紧急医疗需要等特殊情况除外),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10天全程监测期间出门需向社区报备。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社区(村)要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进行健康监测和采样,10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提倡全程使用电子门磁管控。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全程监测第7天(即自我健康监测第4天)和第10天(即自我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对不符合返程标准的返永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在第1、2、3、5、7 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社区要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进行健康监测和采样,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对返湘已经超过7天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发现当天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返回后第10天,监测期间提倡全程使用电子门磁管控,出门需向社区(村)报备。

(二)对有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旅居史者返永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社区要

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进行健康监测和采样,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提倡全程使用电子门磁管控。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提倡全程使用电子门磁管控,出门需向社区(村)报备,自我健康监测第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返湘已经超过7天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发现当天要全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所有外省入(返)永及省内有疫情的地级市(长沙市、岳阳市)人员入永后完成3天2检,落地检1次,第3天再检测1次。在第3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显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公共场所,且避免乘坐交通工具。

(四)正在隔离且确有需要前往外省的人员(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外溢人员),在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基于风险评估并要求其做好防护,凭车票等有效凭证改码前往外省。正在居家健康监测者,在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基于风险评估并要求其做好防护,凭车票等有效凭证改码前往外省。

三、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住宿、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大坝渡口、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公交、出租车(摩托)等公共交通工具,图书馆、博物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按摩店、足疗店、水疗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等密闭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验码(扫场所码和验行程码)、查证明(行程码显示为外省入永人员的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四要素”。

(二)主动履行防疫义务。全体市民要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入(返)永不主动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正确佩戴口罩,不扫场所码,不配合健康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行为,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永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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