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4-13

文字解读:永兴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20 09:42 来源:永兴融媒 作者:浏览量: 【字体:

2022年6月30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宾心华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永兴县智慧城市停车项目有关事项、政务公开工作,审议了《永兴县落实国、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永兴县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永兴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永兴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

一、会议审议了《永兴县落实国、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审议稿)及4个方面的专项政策措施。

会议明确:

1.原则同意在《永兴县落实国、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审议稿)及4个方面的专项政策措施,根据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2.《实施细则》及专项政策措施出台后,相关领导、各个部门、企业项目“两员”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结合“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对企业进行精心指导、精准帮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

3.7月份,县政府办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再完善充实,增加自然资源、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事项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二、会议原则同意《永兴县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审议稿)

会议明确:

1.按照会议有关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无证明城市”过程中,要大胆尝试、谨慎实施,按照“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要求,对证明事项该减免的,该压减清理的压减清理,大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但一些关键核心证明的减少或取消,应做到行稳致远、谨慎实施。

3.各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打通部门之间数据壁垒,实行资源共享,为建设“无证明城市”清除障碍。

三、会议听取了永兴县智慧城市停车项目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明确:

1.原则同意提请研究事项:

一是同意授权县城管执法局作为永兴县城区“智慧城市停车”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机构,再由县城管执法局依法依规将该特许经营项目授予给县银都集团;

二是同意县银都集团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征而未批、批而未供和近年不开发的土地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纳入“智慧城市停车”项目运营;

三是同意县银都集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商招标。

2.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优化项目设计,择优选定管理团队,强化部门配合。

3.成立永兴县“智慧城市停车”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以上事项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四、会议原则同意《永兴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审议稿)

会议明确:

方案制定下发后,要认真执行到位,结合我县产业建设,培育一批有理想信念、技术精湛、独树一帜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的服务我县经济建设。

五、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郴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听取了永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明确:

1.对标对表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对照郴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主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2.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价,加大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信息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会议原则同意《永兴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

会议明确:

1.根据会议有关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教育系统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教学教育质量。要逐步谋划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以上事项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七、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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