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介绍

发布时间:2024-03-14 09:37 来源:永兴融媒 作者:郭伊凡 欧阳永强浏览量: 【字体: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组成,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可召开。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相关领导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和与议题直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以上;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向上级和县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需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审议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讨论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按流程报审,最后由县长确定,或由县长召集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商审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