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3-01

永兴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进机制办公室关于全县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2022年1-9月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19 15:42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一、全县市场主体数量增长情况。截至9月13日,全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9065户,净增3775户,其中,企业5241户,净增795户,增速17.88%,在全市11个县市区排第6位,全县实有企业占比18.03%,在全市11个县市区排第4位。县经开区和各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县经开区净增企业71户,企业增速16.90%,企业占比100%,完成市定目标的45.81%,完成争取目标的29.96%。

2、便江街道净增企业337户,企业增速13.46%,企业占比18.25%,完成市定目标的36.39%,完成争取目标的23.82%。

3、湘阴渡街道净增企业21户,企业增速16.03%,企业占比12.16%,完成市定目标的43.75%,完成争取目标的23.38%。

4、黄泥镇净增企业28户,企业增速27.18%,企业占比18.99%,完成市定目标的73.68%,完成争取目标的48.28%。

5、柏林镇净增企业40户,企业增速18.96%,企业占比19.58%,完成市定目标的51.28%,完成争取目标的33.61%。

6、太和镇净增企业20户,企业增速24.39%,企业占比24.76%,完成市定目标的66.67%,完成争取目标的43.48%。

7、鲤鱼塘镇净增企业15户,企业增速19.74%,企业占比10.59%,完成市定目标的53.57%,完成争取目标的34.88%。

8、七甲乡净增企业15户,企业增速31.25%,企业占比16.84%,完成市定目标的83.33%,完成争取目标的55.56%。

9、龙形市乡净增企业21户,企业增速70.00%,企业占比21.98%,完成市定目标的190.91%,完成争取目标的123.53%。

10、大布江乡净增企业5户,企业增速18.52%,企业占比21.48%,完成市定目标的50.00%,完成争取目标的33.33%。

11、金龟镇净增企业29户,企业增速34.12%,企业占比14.30%,完成市定目标任务90.63%,完成争取目标的60.42%。

12、樟树镇净增企业23户,企业增速24.47%,企业占比17.67%,完成市定目标的65.71%,完成争取目标的43.40%。

13、高亭司镇净增企业32户,企业增速20.00%,企业占比14.71%,完成市定目标的54.24%,完成争取目标的35.56%。

14、洋塘乡净增企业31户,企业增速53.54%,企业占比16.04%,完成市定目标的147.62%,完成争取目标的93.94%。

15、马田镇净增企业64户,企业增速25.40%,企业占比11.25%,完成市定目标的68.82%,完成争取目标的45.07%。

16、悦来镇净增企业16户,企业增速43.24%,企业占比9.76%,完成市定目标的114.29%,完成争取目标的76.19%。

17、油麻镇净增企业27户,企业增速20.93%,企业占比14.31%,完成市定目标的56.25%,完成争取目标的36.99%。

企业增速排在前三位的是龙形市乡、洋塘乡、悦来镇,企业增速低于全县平均值的有便江街道、湘阴渡街道、县经开区等三个单位;实有企业占比排在前三位的是县经济开发区、太和镇、龙形市乡,实有企业占比低于全县平均值的有悦来镇、鲤鱼塘镇、马田镇、湘阴渡街道、金龟镇、油麻镇、高亭司镇、洋塘乡、七甲乡、樟树镇等10个乡镇。

二、全县市场主体质量提升情况。各指标牵头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培育“个转企”31家,完成市定目标(25家)的124%。

2、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家,经省、市农业农村局核定2家,累计19家,全市已完成年度目标,市农业农村局未设定县市区具体任务。

3、县科工局牵头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完成市定目标(22家)的13.64%,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完成市定目标(10家)的-20.00%,县科工局建立了规模以上工企业后备企业库,目前确定种子企业20户;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完成目标任务(3家)的133.3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9家(尚未正式公示),完成目标任务(12家)的75%;培育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完成目标任务(30家)的83.33%。

4、县住建局牵头培育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企业1家,净增1家,全市已完成年度目标,市住建局未设定县市区具体任务。

5、县发改局牵头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企业2家,退出3家,净增-1家,全县累计在库规模以上服务企业55家,与市设定目标(62家)相差7家;县发改局建立了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后备企业库,目前确定种子企业8家。

6、县商务局牵头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4家,全县累计在库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71家,与市定目标(175家)相差4家,县商务局建立了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后备企业库,目前确定种子企业(含大个体工商户)30家;培育外商投资企业2家,累计实有外商投资企业14家,与市定目标(15家)相差1家;培育外贸实绩企业3家,累计实有外贸实绩企业20家,与市定目标(28家)相差8家。

7、政府办(金融证券办)牵头培育的湖南晶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月27日正式获湖南证监局辅导备案受理,目前为全市唯一一家进入上市辅导的企业。

8、县统计局牵头培育“四上”企业12家,净增-2家,完成市定目标(50家)的-4.00%,完成进度在全市排第6位。

目前,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县政府办(金融证券办)牵头的上市企业、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的“个转企”、县科工局牵头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县住建局牵头的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企业等5个指标;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县科工局牵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县发改局牵头的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县商务局牵头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等7个指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7月2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调整后的《湖南省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考评实施办法》,按照“量质并重,以质为先”的发展理念,对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要求企业占比达到24%,法人企业占比达到78%,新增涉税企业比例达到85%,并提高了市场主体质量提升指标的计分比重,由原来的9分提高到了35分。近日,市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进办公室根据省《考评实施办法》的规定,重新设定了各县市区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市区企业占比达到21%以上,并确保完成各项提质指标。按照省市最新要求,我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占比有较大差距。目前,全县实有企业占比18.03%,与省设定的24%目标相差近6个百分点,且低于全市21.20%的平均水平。二是法人企业占比有较大差距。目前,全县法人企业占比66.36%,与省设定的78%目标相差11.66个百分点,且低于全市74.17%的平均水平。三是新增涉税企业占比有很大差距。目前,全县新增涉税企业占比34.71%,与省设定目标85%相差超过50个百分点,略高于全市34.35%的平均水平。四是“四上”企业指标完成很不理想。目前,全县新增“四上企业12家,净增为-2家,与市定目标50家相差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按照省市设定的目标和县委、县政府争取“全市前三名”的目标要求,县推进办按照市设定目标(企业占比达到21%)和县争取目标(企业占比达到省定目标24%)重新调整了县经开区和各乡镇(街道)的目标任务。请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和各牵头指标单位要锚定目标,全面贯彻落实9月14日全市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月调度电视电话会上的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精准措施,持续优化环境,有力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为全面完成全县“十大重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县推进办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认真查找差距,深入分析原因,实行精准帮扶,重点攻坚,推动市场主体倍增相关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二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倍增提质”的工作要求,树立起“稳增长、扩就业、增税收”的绩效导向,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在发展新的企业主体的同时,持续开展“瘦身提质”专项行动,对没有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把虚增和空壳市场主体清理出去,同时要引导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企业,努力提升企业占比,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三是县经开区要抓实产业园区培育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见效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质量,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四是牵头指标单位要深入挖掘准“四上”单位,对达到规模的企业及时申报,做到应统尽统。统计部门要做好拟申报企业的资料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及时反馈新增企业审批情况。各责任部门对拟退库企业,要加强沟通协调,有节奏的逐步缓步退出。税务部门要持续推进各项办税服务制度的落实,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涉税企业占比。

附件:1.永兴县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2.永兴县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指标牵头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永兴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进机制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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