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3-01

永兴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进机制办公室关于全县1-7月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3 15:35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县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相关县直单位:

1、全县市场主体数量增长情况。截至7月31日,全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9077户,净增3787户,较年初增长14.97%,完成市初定年度目标的94.42%,完成县初定争取目标的74.85%;其中,企业5164户,净增718户,较年初增长16.15%,完成市初定年度目标的107.6%,完成县初定争取目标80.76%;全县实有企业占比17.76%,较年初提升0.18个百分点,法人企业占比66.39%。

2、全县市场主体质量提升情况。1-6月,全县新增入统“四上”企业6家,其中,工业企业2家,建筑企业1家,房地产企业2家,服务企业1家,新增“四上”企业完成市定目标的12%,完成县争取目标的8.21%;目前正在申报的“四上”企业6家,其中工业企业1家,商贸企业4家,服务企业1家;新培育外贸实绩企业3家,完成年度目标的150%;新培育高新技术目标企业9家,完成年度目标的75%;已公示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完成年度目标的83.33%,新入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其中国家级1家,完成年度目标的133.33%;完成个转企31家,完成市定年度目标的124%,完成县争取年度目标的93.94%;湖南晶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月27日正式获湖南证监局辅导备案受理。

7月2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调整后的《湖南省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考评实施办法》,按照“量质并重,以质为先”的发展理念,对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根据调整后的《考评实施办法》,县推进机制办对标“市场主体总数中企业占比达到24%、企业总数中法人企业占比达到78%、新增企业中涉税企业达到85%”的省定目标,对2022年全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进行了重新测算和调整,请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和各相关县直单位要锚定争先创优目标,按照调整后的目标任务(附件4),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精准措施,持续优化环境,有力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为全面完成全县“十大重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

1.永兴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原定)完成情况

2.永兴县市场主体发展指标牵头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永兴县新增“四上”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永兴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调整后)分解表

永兴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推进机制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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