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
二、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三、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地址: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南厅31号窗口;
2.线上办理地址:https://beian.china-eia.com/
七、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窗口即办或自行网上填报。
九、收费情况: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业务咨询:0735-5568673监督投诉:0735-5535062
十一、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处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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