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
三、办理条件
1. 中国公民;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4.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5. 有教育教学能力;6.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
3、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在籍学习证明(1.三证仅须提交一个。 2.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3.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提供学信网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学历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信用承诺书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4-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01~09-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六、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厅3号教育局窗口
2.网上办理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1/133/index.htm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图
九、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735-5536446
监督投诉:0735-5535062
十一、领取方式
窗口自取或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