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0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发布时间:2023-07-15 13:21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浏览量: 【字体:

 第十二批  2023年7月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D2CZ202307070001 反映嘉禾县珠泉镇老公安局院内的花园里有居民倾倒死鸡、死鸭、死鱼,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这个现象已经持续三四年了,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无果。 嘉禾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3年7月8日,县城管执法局、珠泉镇政府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老公安局院内进行了联合检查。其中反映“嘉禾县珠泉镇老公安局院内的花园里有居民倾倒死鸡、死鸭、死鱼,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这个现象已经持续三四年了,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无果”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小区花园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有城市环卫保洁员每天负责早晚2次的卫生保洁。工作人员对附近的多名居民进行了询问核实,附近居民均表示没有看到过有人倾倒死鸡、死鸭、死鱼的情况,也没有闻到臭味。随后工作人员又向经常在小区花园休息和散步的人员询问核实情况,均表示自己经常在附近散步和休闲,没有看到过有人倾倒死鸡、死鸭、死鱼的情况。经查实,珠泉镇政府和县城管局今年以来未收到过居民反映老公安局院内的花园里有居民倾倒死鸡、死鸭、死鱼,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投诉或信访件。
整改情况:截至7月8日下午,小区花园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有城市环卫保洁员每天负责早晚2次的卫生保洁。
2 D2CZ202307070002 桂阳县舂陵江镇樟龙村新桂鹏达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破坏山体,毁坏羊子冲自然村几百亩山林用来建设生猪养殖场,养殖生猪规模在年产17万头左右,目前项目仍在建设中。举报人反映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审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项目同居民点、河流距离问题,二是用地性质问题。 桂阳县 生态、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一)关于“反映破坏山体,毁坏羊子冲自然村几百亩山林用来建设生猪养殖场,养殖生猪规模在年产17万头左右,目前项目仍在建设中”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项目于2020年4月开始林地清表和土方平整工程,2022年8月以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二)报告书中提及“该公司距离樟龙村7组村民聚居地 280 米,距离乐家塘村(自然村)民聚居地 420米,距离樟龙村 4、5、6 组居民聚居地 500 米;排污口距离春陵江 7.5 公里,距离春陵江上游鱼田河 500 米(该条系举报人自述),认为其与办法条例中‘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城镇居民区 500 米以上。’相悖。”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报告书中提及该公司项目距离居民点、河流情况属实。“认为其与办法条例中‘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城镇居民区 500 米以上。’相悖。”问题不属实。理由如下:信访件中关于“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城镇居民区500米以上”的表述,是依据旧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不是环保方面的要求,其中的城镇居民区是指镇区,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颁布的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表述是“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没有要求固定的距离。(三)关于反映“在土地审批中举报人认为该地块属于林地,但是报告书审批过程中按照荒地进行审批的,举报人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此情况时,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称该地块是荒地,不是林地;不用到现场勘查,在局里就可以直接审批。”的问题不属实。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环评文件时不需要审查林地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及土地性质等与环境影响不相关的事项,且前文已述,项目办理了相关用地、林业手续。2.该批复是在湖南省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期间作出的,审批部门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且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排了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舂陵江镇政府以及环评单位到现场进行了踏勘、走访。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桂阳县畜牧、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及舂陵江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认定信访件反映问题大部分不属实。
整改情况:1.要求桂阳县新桂鹏达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阳县舂陵江镇樟龙村年出栏量16.8万头肥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郴环评〔2021〕71号)落实建设期、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要求桂阳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做好桂阳县舂陵江镇樟龙村年出栏16.8万头肥猪建设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加强环保管理,做到达标排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要求桂阳县新桂鹏达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加强与当地村民沟通,实现企业与村民睦邻友好。
             
3 D2CZ202307070003 嘉禾县珠泉镇城钟路8号有一个移动信号塔距离居民住宅区不足3米,有一定辐射,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请求将移动信号塔移走。 嘉禾县 辐射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3年7月8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嘉禾办事处到群众反映的基站进行了现场核实。其中反映“移动信号塔距离居民住宅区不足3米”不属实,反映“有一定辐射,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属实,反映“请求将移动信号塔移走”有待核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嘉禾办事处在今年6月份常规巡检检查中,对本次交办件中反映的基站附近进行了辐射检测,检测其辐射值为2微瓦/平方厘米左右,有辐射,但远低于国标40微瓦/平方厘米的标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嘉禾办事处已联系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近期将对该基站进行全面的辐射检测,出具专业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整改情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嘉禾办事处将加大对该基站辐射的检测力度。
4 D2CZ202307070004 嘉禾县中港世纪嘉城附近的工业园区在秋冬季或刮北风时空气刺鼻,污染严重,请求处理。 嘉禾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3年7月8日,湖南嘉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县科工信局、县城管执法局、珠泉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工业园区及周边进行了联合检查。其中反映“嘉禾县中港世纪嘉城附近的工业园区在秋冬季或刮北风时空气刺鼻”属实;反映“污染严重”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近期,嘉禾县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群众反映园区气味的问题后,2023年6月1日至6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组织执法人员随机夜查了开发区内的嘉禾县宏盛制造有限公司、嘉禾县金牛五金铸业有限公司、湖南鑫泉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巨人机床集团有限公司4家公司,现场检查时,4家公司均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但现场确实能闻到一股气味。夜查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4家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未超标。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对嘉禾经开区内的企业加大了夜查力度,共开展夜查13次,检查企业65家,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30余人次,并对园区内8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嘉禾经开区已联系第三方监测机构,近期会对中港世纪嘉城小区周边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整改情况:1.相关单位及园区积极配合县整治办开展“嘉禾县铸造产业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促企业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针对铸造企业编制的“一企一策”方案进行整改。2.嘉禾经开区成立工作专班,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进一步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采取日常检查、突击夜间抽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个别企业环境违法行为。3.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夜查力度,加大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测频次。
5 D2CZ202307070005 反映桂阳县桥市乡辉山村枫木江组的桂阳三裕高岭土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高岭土,该公司堆积废泥掩埋了村民的1亩竹林,且废泥污染3-4亩土地,导致土地不能耕种。该污染现象持续了三年,桥市乡辉山村村干部协调该企业和村民,但是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多次协商未成功。 桂阳县 土壤,生态 2023年7月8日,经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桥市乡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桂阳县桥市乡辉山村枫木江组的桂阳三裕高岭土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高岭土,该公司堆积废泥掩埋了村民的1亩竹林”问题属实,“且废泥污染3-4亩土地,导致土地不能耕种”问题属实,“该污染现象持续了三年,桥市乡辉山村村干部协调该企业和村民,但是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多次协商未成功”问题属实。且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桂阳县三裕高岭土开发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实际属于湖南华阳非金属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问题。 属实 处理情况:1.2021年7月,华阳公司对其堆放废渣废泥占用的3-4亩未租用土地进行了封场,并进行了生态修复和治理。目前,该地块已复绿,种植了杉树、杂草等植被。2.2021年以来,华阳公司与相关当事人多次就损毁竹林、占用3-4亩未租用土地的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桥市乡政府、辉山村村委会也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处理,本次接到信访件后,桥市乡政府、辉山村村委会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进一步缩小了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分歧。
整改情况:桥市乡政府、辉山村委将继续督促华阳公司与相关当事人就损毁竹林、占用3-4亩未租用土地问题达成赔偿协议。预计2023年8月初可办结。                        
6 D2CZ202307070007 反映宜章县里田镇东山村枧田水库下面有一家牛蛙养殖基地(老板:李小兵)占用基本农田10余亩,且养殖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东溪河,污水无色但是很臭,东溪河距离村民聚居地只有100多米。 宜章县 2023年7月8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和里田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反映宜章县里田镇东山村枧田水库下面有一家牛蛙养殖基地(老板:李小兵)占用基本农田10余亩,且养殖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东溪河,污水无色但是很臭”属实,其它不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2022年10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对里田镇政府下达《关于加强对枧田水库和下游基本农田管控的函》(宜生环函〔2022〕10号),要求对养殖牛蛙的晓晓家庭农场关闭取缔到位,确保下游农田灌溉,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2.2022年4月15日,宜章县农业农村局对李晓炳牛蛙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李晓炳立即停止破坏农田耕作层土壤的行为,责成其改成稻蛙养殖模式。3.2023年7月8日,郴州市宜章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李晓炳牛蛙养殖基地进水口和排污口入东轩河上游100米、入东轩河下游500米进行了采样分析。4.2023年7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州(宜章)责改字〔2023〕47号}责令该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外排废水做到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李晓炳牛蛙养殖场排放废水超标,该养殖场正在增加二个沉淀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7 D2CZ202307070008 苏仙区王仙岭街道爱莲湖畔小区和欢乐海岸中间的风情路上的“欢乐海岸停车场入口—爱莲湖畔小区垃圾处理站”路段有三处井盖,被过往车辆碾压导致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简单处理后过段时间又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苏仙区 噪声 2023年7月8日,经苏仙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王仙岭街道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反映“苏仙区王仙岭街道爱莲湖畔小区和欢乐海岸中间的风情路上的‘欢乐海岸停车场入口—爱莲湖畔小区垃圾处理站’路段有三处井盖,被过往车辆碾压导致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问题属实;“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简单处理后过段时间又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对此路段的三个井盖进行临时的降噪处理,暂时降低噪声,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由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对此路段噪声进行检测。
整改情况:九之川物业公司7月10日对此路段的三个井盖通过加橡胶圈进行了降噪处理,降低了车辆路过碾压形成的噪声,暂时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8 X2CZ202307070001 宜章县玉溪镇西门村6组非一般矿泉水旁的“吴中国沙场”自2012年以来,24小时生产砾石、机别砂,该公司生产时没有任何防尘措施,导致整个山上都是灰尘,污水直排玉溪河;附近居民被粉尘、噪声干扰无法居住;多次向郴州市市长热线12345投诉,停产二三天后又继续正常生产,请求处理。 宜章县 大气,噪声,水 2023年7月8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和玉溪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宜章县玉溪镇西门村6组非一般矿泉水旁的‘吴中国沙场’自2012年以来,24小时生产砾石、机别砂,该公司生产时没有任何防尘措施,导致整个山上都是灰尘,污水直排玉溪河;附近居民被粉尘、噪声干扰无法居住”属实,其它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2023年7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对宜章县茶山脚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厂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的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生产行为。2.2023年7月8日,宜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玉溪镇政府下达了《关于对宜章县茶山脚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厂加强监管的函》(宜生环委办〔2023〕47号),要求玉溪镇政府加大对该加工厂非法生产的打非治违力度,依法对其取缔关闭。3.2023年7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向宜章县发改局发《关于对宜章县茶山脚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厂停止生产用电的函》(宜生环函〔2023〕10号),要求宜章县发改局截断该加工厂的生产用电。                                                                                             整改情况:加工厂正在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预计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整改。
9 X2CZ202307070002 自2022年1月以来,宜章县白石渡氟化学循环产业园内的长沙市开福建筑有限公司私自在郴州市中专科技学校后山用炸药开采石头。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安装每小时500吨的骨料生产线,该公司24小时加工生产砾石、机制砂,生产时整个山上都是灰尘,旁边无法居住,生产的污水直排路上,目前开采后山上有一个天坑。多次向宜章县政府投诉,但企业正常生产。 宜章县 大气,水,生态 2023年7月8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安装每小时500吨的骨料生产线,该公司24小时加工生产砾石、机制砂,生产时整个山上都是灰尘,生产的污水直排路上”属实,其它不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2022年8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对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达《关于对环三路路基工程建设项目碎石加工厂实施停止生产的函》,要求加强对园区内建设项目及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长沙市开福建筑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在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骨料生产线停止生产,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方可投入生产。2.2022年8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对长沙市开福建筑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宜章)改字〔2022〕33号},责令公司建设的骨料生产线依法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因园区拨付资金困难,公司再未生产并做好了搬迁的准备。3.2022年10月,宜章县自然资源局对长沙市开福建筑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接通知后公司再未开展生产活动。                            整改情况:2022年8月12日,长沙市开福建筑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私自安装的骨料生产线停止生产,并拆除了厂棚,目前正在对设备设施进行拆除。
10 X2CZ202307070003 自2022年5月以来,宜章县白石渡氟化学循环产业园的宜章县金信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产业园区宜章县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项目内)开采山上石头,安装生产线加工生产砾石、石粉,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生产时粉尘大导致整个园区都看不清,旁边种植的杨梅树上全是灰尘导致杨梅无法销售。该公司每天可以生产5000-6000吨产品,非法获利上千万元,多次向宜章县政府反映,停产几天后又继续生产。 宜章县 大气 7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自2022年5月以来,宜章县白石渡氟化学循环产业园的宜章县金信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产业园区宜章县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项目内)开采山上石头,安装生产线加工生产砾石、石粉,没有采取防尘措施”属实,其它不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2023年5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对宜章县金信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宜章)责改字〔2023〕16号};2023年7月11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再次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宜章)责改字〔2023〕48号},责令立即完善生产区收尘、降尘设施,场内道路必须加强喷淋降尘,规范作业时间。
整改情况:1.公司增加了2台雾炮机,用于喷淋降尘。2.加大了场内洒水抑尘频率。
11 X2CZ202307070004 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问题:1.该公司取得采矿证和苏仙区丫江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开采权程序不规范。2.反映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开采导致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的费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基金、土地复垦费)严重流失。3.反映采矿多年大面积破坏林地约300亩,且未依法依规进行林地复绿、耕地复垦,绿色矿山子虚乌有。4.采矿导致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性的破坏,当地居民饮用水水源变小变细,濒临断流,2022年7月出现百年未见的干枯断流现象;桥头村4组5亩稻田因缺水导致荒废,给村民带来经济损失。5.反映矿区与居民住房只有百余米,不足法律条例规定的300米,放炮产生的飞石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2021年放炮导致一块6.8斤重的飞石击穿居民家中院内的水沟盖板;且采石场周边居民房屋多处不同程度开裂,严重损害村民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请求撤销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取得苏仙区丫江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开采权的资格。 苏仙区 土壤,水,生态 2023年7月9日,苏仙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良田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矿区与居民住房只有百余米,不足法律条例规定的300米,放炮产生的飞石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2021年放炮导致一块6.8斤重的飞石击穿居民家中院内的水沟盖板;且采石场周边居民房屋多处不同程度开裂,严重损害村民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问题部分属实;反映“该公司取得采矿证和苏仙区丫江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开采权程序不规范”问题不属实。反映“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开采导致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的费用严重流失”问题不属实。反映“采矿多年大面积破坏林地约300亩,且未依法依规进行林地复绿、耕地复垦,绿色矿山子虚乌有”问题不属实,反映“采矿导致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性的破坏,当地居民饮用水水源变小变细,濒临断流,2022年7月出现百年未见的干枯断流现象;桥头村4组5亩稻田因缺水导致荒废,给村民带来经济损失”问题部分属实。“请求撤销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取得苏仙区丫江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开采权的资格”的处理意见:苏仙区丫江矿区水泥用灰岩矿经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出让,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依法摘牌,合法有效。 部分属实 整改情况:1.企业开展了矿山终了边坡及平台的覆土和草皮种植,达到矿山地质修复治理要求。
2.企业按照爆破设计方案施工,控制单段起爆药量和总药量,使用毫秒微差电子雷管,采用逐孔延时起爆方式,加强了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管理,且定期对爆区距离最近居民点进行振动测试。
3.企业开展了爆破振动检测,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良田镇政府于2023年7月9日现场查勘未发现新的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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