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0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发布时间:2023-07-16 13:50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浏览量: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D2CZ202307090001 苏仙区坳上镇水塘村曹家垅组京港澳(京珠)高速公路段距离村民家仅有 3-4 米,过往车辆噪声扰民;村民第三方的噪声检测报告,白天晚上均有超出正常噪声范围的时间段,持续长达 22年,村民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无果。先后两次起诉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郴州分公司,案号为(2023)湘1003民初1869, (2023)湘1003民初1870,目前在苏仙区法院良田法庭受理,村民要求加装隔音设施。 苏仙区 噪声 7月11日,经苏仙区坳上镇政府、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经湖南科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社会生活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该采样点周边白天晚上均有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标准限制的时间段。 属实 处理情况:建议市级相关部门积极对接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跟进京港澳高速噪声扰民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积极与上级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尽快解决群众诉求。
2 X2CZ202307090001 反映永兴县经开区碧塘工业园内的湖南深冶铂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于2023年1月4日获得《湖南深冶铂业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金精炼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郴环评〔2023〕2号),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号)》要求,“除矿产资源、能源开发等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上工业项目必须安排在当地省级及以上园区”;省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厅于 2022年8月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对园区核准面积进行了重新认定,湖南深冶铂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不属于该文件认定的核准范围。所以该公司不符合相关文件的选址要求,但却取得了环评批复。 永兴县 其他污染 7月10日-11日,经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和永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举报反映的“湖南深冶铂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于2023年1月4日获得《湖南深冶铂业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金精炼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郴环评〔2023〕2号)”、“省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厅于 2022年8月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对园区核准面积进行了重新认定,湖南深冶铂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不属于该文件认定的核准范围”等情况属实,“所以该公司不符合相关文件的选址要求,但却取得了环评批复。”情况不属实。湖南深冶铂业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金精炼建设项目2020年11月17日在湖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2021年1月28日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年纳入永兴经开区调扩区范围,永兴经开区调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年6月26月通过省级评审,目前可研文本已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发改委审批;2023年1月4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充分考虑到该项目在《通知》印发前已立项、用地规划已许可、环评报告书已通过专家审查,并结合园区调扩区、地方政府承诺、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审批决定符合园区调扩区、园区用地规划许可、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合理合规。 部分属实 充分运用好永兴经开区调扩区成果,做好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调整更新工作。
3 X2CZ202307090002 郴州市青年大道338号沁盛苑小区(苏仙区消防大队隔壁、郴州市计量测试所内)5栋102住户在沁盛苑小区与石榴湾生态公园相连接处开了一道门,在公园内养猪、狗、鸡、鸭和种菜,并用于销售,破坏了大片的绿色植被,树木都是光秃秃的,严重的破坏了公园的生态环境。 苏仙区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2023年7月10日上午,市园林中心石榴湾公园管理所到青年大道沁盛苑小区与石榴湾公园相连接的地方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沁盛苑小区住户赖某通过小区围墙上的铁门进入并占用公园绿地约100㎡,用于种菜和饲养家禽家畜(其中饲养狗3只,鸡40多只,鸭6只)。该小区另一住户陈某则私自占用公园绿地约50㎡修建了一个花棚,用于种花(种有盆栽近100处)。 属实 处理情况:2023年7月11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市园林中心、市城管执法支队苏仙大队、白鹿洞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督办,责令当事人赖某、陈某立即拆除在公园内搭设的所有棚舍,清理完所有饲养的家禽家畜,并由石榴湾公园管理所负责在邻近该小区的公园红线边界砌好围墙,杜绝该小区住户进入公园进行违规饲养和占用绿地。 整改情况:截至7月14日,当事人赖某已清理完所有饲养的家禽家畜,并拆除搭设的棚舍;陈某已拆除花棚,并搬离在公园内种的盆栽;石榴湾公园管理所正在邻近该小区的公园红线边界砌围墙。
4 X2CZ202307050002 资兴市东江街道办上鲤鱼江上灶坪村的资兴泰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煤灰砖、城市垃圾办理工商手续,但长期非法开采附近河溪的河卵石进行加工、销售,污水直接排放至东江河,多次反映无果,请求严厉查处这一非法采砂制砂的行为 资兴市 水,生态 经调查核实,对资兴泰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举报情况不属实。“该公司以煤灰砖、城市垃圾办理工商手续,但长期非法开采附近河溪的河卵石进行加工、销售”情况不属实;“该公司污水直接排放至东江河”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关于“资兴市东江街道办上鲤鱼江上灶坪村的资兴泰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煤灰砖、城市垃圾办理工商手续,但长期非法开采附近河溪的河卵石进行加工、销售”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举报所反映的实为在“泰兴公司”厂区红线内闲置用地上,新建的“泰维公司”,该项目工商注册名称为资兴市泰维建材有限公司,2019年12月4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81MA4RIAHF24,营业期限长期。2022年4月6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31081MA4R1AHF24001Y,有效期:2022年4月6日至2027年4月5日,证书编号91431081572207656N00IU。 实地查看发现,在该公司办公楼前堆放有一处砂石料和一处已加工好的机制砂(已长草),堆放的砂石料是2021年泰维公司与白露塘镇珠江桥村、白露塘镇观山洞村4组签订了购买合同后,由白露塘镇珠江桥村、白露塘镇观山洞村4组拖运至该公司。砂石料加工厂内的砂石加工设备已腐蚀锈迹斑斑,场地杂草较多,场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该公司已长期未进行砂石加工作业。市水利局和东江街道日常河道采砂执法巡查,也未发现附近河溪有非法开采砂石的行为。 2.关于“该公司污水直接排放至东江河”情况不属实。 泰维公司选址位于资兴市泰兴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厂区红线内闲置用地上,下游为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的烟灰坝。泰维公司按环保要求建设有污水收集沉淀池(位于烟灰坝内),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沉淀池再循环使用。经现场定位,净化库南端至东江河直线距离492.666米,现场未发现联通东江河管道,因烟灰坝坝体较高,净化库的水无法排入东江河,现场也未发现泰维公司污水直接排放至东江河迹象。 *
5 X2CZ202307060005 郴州市桂阳县方元镇小冲村盐沙石岭桂阳县鸿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三五煤矿)逐年开采,对方元镇小冲村四组、五组村民造成重大损害:1.该公司采矿导致地面水土流失,农田塌陷,水田变旱地,约有100亩基本农田遭到破坏。2.该公司采矿导致地面下沉,周围林木尽毁,形成深坑秃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3.从鸿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至单方坳间道路为山路,路面陡峭,因该公司采矿导致路面断裂,有的水泥板棱角突起,有的凹陷成坑,小车无法通行,严重影响村民正常出行。4.方元镇小冲村村民无水可饮、无水可用、无水可耕。 桂阳县 生态 2023年7月10日,经桂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疾控中心、县公路养护中心、方元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该公司开矿导致地面水土流失,水田变旱地,约有100亩基本农田遭到破坏”问题属实,“农田塌陷”问题不属实,“该公司采矿导致地面下沉”问题属实,“周围林木尽毁,形成深坑秃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不属实,“从鸿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至单方坳间道路为山路,路面陡峭,因该公司采矿导致路面断裂,有的水泥板棱角突起,有的凹陷成坑,小车无法通行,严重影响村民正常出行”问题属实,“方元镇小冲村村民无水可饮、无水可用”问题不属实,“无水可耕”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鸿达公司开采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漏失,导致小冲村四组、五组农田灌溉水源干涸,水沟废弃,有90亩农田已多年无人耕种,其中小冲村四组55亩、小冲村五组35亩;经县自然资源局对小冲村四组、五组农田进行全面踏勘调查,未发现明显农田塌陷情况,该片农田已多年无人耕种,树木、杂草丛生;经调查核实,鸿达公司采矿确有引发地面塌陷、下沉的情况;经县林业局核定,违法占用林地总面积为8.79亩,其中公益林地2.74亩、商品林地6.05亩,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属实,但是从县林业局提供的矿区周边航拍影像图来看,鸿达公司矿区周边大部分林地仍保持原貌,没有“周围林木尽毁,形成深坑秃岭”的情况;鸿达公司至单方坳(即小冲村四组、五组)道路经过鸿达公司采矿塌陷区,塌陷造成了道路受损;经调查核实,方元镇小冲村从燕塘水厂接水,解决了饮水问题。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水源干涸后,鸿达公司与小冲村四组、五组村民签订了土地受损补偿协议,对受损农田按1000元/亩进行补偿,补偿从2004年一直延续至今,由于鸿达公司开采年限久远,地下采空区空间较大,目前还没有有效措施消除对地下水的影响,对于小冲村四组、五组农田灌溉水源干涸、水田变旱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将督促鸿达公司继续对小冲村四组、五组村民进行补偿。2.对于采矿导致路面断裂问题,2014年4月15日,鸿达公司与小冲村四组、五组签订了《关于鸿达公司至盐沙石岭组公路损坏处理协议》。自2014年至今,由鸿达公司向小冲村四组、五组支付3万元/年作为公路损坏补偿和维修费用,同时,鸿达公司还负责对道路不定期进行维修,发现损坏立即维修。方元镇政府将会加强巡查,并联合县公路养护中心督促鸿达公司进行整改。3、对于鸿达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7月8日进行立案查处(桂林罚立字〔2023〕第02018号),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整改情况:1.鸿达公司对塌陷区及受损公路进行治理,加强巡查监测,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开采,及时回填采空区,避免再次发生地面塌陷、下沉。2.鸿达公司切实履行相关协议,按时支付受损土地补偿经费。方元镇政府将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对小冲村四组、五组村口山塘立项争资,解决20亩农田灌溉问题。3.正在抓紧时间开展涉林案件调查工作,对矿山使用林地情况强化监管,避免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发生。 *
6 X2CZ202307060004 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肖家山电站在修建时未经下游良田镇太平村、原南水界村同意,在上游肖家山村龙口上境内挖断18米大新水渠,并截取大新水渠灌溉用水用来发电,发电后尾水改变流向,造成大新水渠下游千亩农田失水被迫荒废或改作旱地(有附图)。肖家山电站破坏大新水渠存在以下行为:1.强行阻拦村民新维修好的大新水渠,并擅自安装闸阀,彻底拦断通往下游良田镇太平村方向灌溉用水。2.在苏仙区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时弄虚作假,把生态流量整改的牌子挂在源头大新水库,实际上下游良田镇太平村方向没有保留生态流态。3.肖家山电站多年来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无限量、无底线索取大新水库灌溉用水,且干旱时节把大新水库的存水用于发电。4.肖家山电站占用当地山水资源牟利,且存在破坏山林、耕地的行为。 苏仙区 生态 7月11日,经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良田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反映“肖家山电站在修建时未经下游良田镇太平村、原南水界村同意,在上游肖家山村龙口上境内挖断18米大新水渠”问题不属实;反映“强行阻拦村民新维修好的大新水渠,并擅自安装闸阀,彻底拦断通往下游良田镇太平村方向灌溉用水。发电后尾水改变流向,造成大新水渠下游千亩农田失水被迫荒废或改作旱地”问题不属实;反映“肖家山电站多年来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无限量、无底线索取大新水库灌溉用水,且干旱时节把大新水库的存水用于发电”问题不属实;“肖家山电站占用当地山水资源牟利,且存在破坏山林、耕地的行为”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