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0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发布时间:2023-07-16 13:51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浏览量: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D2CZ202307100001 2022年10月以来,临武县花塘乡常青村10组石代脚自然村富龙牛蛙养殖场存在:1.通过打井24小时不停抽取地下水作为养殖用水,污水未经任何处理,排放口24小时排放呈绿色的污水(氨氮超标),沉降池未作防渗漏设施。2.腥臭味很重。3.牛蛙24小时叫,产生的噪声较大,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区100米以内。 2023年3月以来,信访人向临武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书面反映,未有效处理。其中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的备案登记表登记信息有误,临武分局的登记信息为:该牛蛙养殖场地址在花塘乡常青村7组,沉降面积6亩,养殖水塘面积30亩;实际该牛蛙养殖场情况为:地址在花塘乡常青村10组,沉降面积20亩,养殖水塘面积110亩。 临武县 水,大气,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交办件部分属实。1.关于“临武县花塘乡常青村10组石代脚自然村富龙牛蛙养殖场通过打井24小时不停抽取地下水作为养殖用水”问题属实。经现场查实,富龙养殖场在周边共有18个取水口,其中无水未用6口,有水在用的井有12口(其中河道内取水2口),24小时轮流抽水,未办理取水许可证。2023年4月6日,临武县水利局对富龙养殖场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通知书》,要求养殖场办理取水许可,并现场要求其控制养殖规模,建好储水池,做好节约用水。2.关于“污水未经任何处理,排放口24小时排放呈绿色的污水(氨氮超标),沉降池未作防渗漏设施;腥臭味很重”情况部分属实。经核查,“污水未经任何处理”问题不属实,富龙牛蛙养殖场内建有5个废水沉淀池,沉淀池内种植了净化水质的水生植物。“排放口24小时排放呈绿色的污水(氨氮超标)”问题属实;2023年7月3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执法人员对临武县花塘乡富龙牛蛙养殖场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该养殖场外排废水当日呈绿色,有轻微异味。我局根据水产养殖行业特征因子对富龙牛蛙养殖场外排废水进行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总氮超过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中的排放标准。“沉降池未作防渗漏设施”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富龙养殖场废水沉淀池未做防渗设施。“腥味很重”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在富龙牛蛙养殖场内能闻到一股腥味。3.关于“牛蛙24小时叫,产生的噪声较大,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区100米以内”情况属实。临武县花塘乡富龙牛蛙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确实存在蛙叫情况,2023年7月13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工作人员联同花塘乡相关负责人对距离该养殖场最近的居民户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51.5 dB。4.关于“2023年3月以来,信访人向临武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书面反映,未有效处理”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3月,信访人到相关单位反映“其养殖山羊出现死亡情况和富龙养殖场违法打井取水和占用河道问题”。接到该诉求后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于3月28日联合花塘乡政府、农业农村局成立了调查组对投诉人反映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打井取水和占用河道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临武县水利局于2023年7月5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临水责改字〔2023〕29号);关于“养殖山羊出现死亡情况”现场未发现有黑山羊尸体。针对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调查组于4月12日、18日多次联系投诉人并对投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投诉人认定山羊死亡是由富龙牛蛙养殖场造成,农业农村局建议投诉人对黑山羊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由于诉求人迟迟无法提供黑山羊死亡鉴定依据,调查组现场也未发现有死亡黑山羊,投诉人诉求得不到满足,导致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5.关于“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的备案登记表登记信息有误,临武分局的登记信息为:该牛蛙养殖场地址在花塘乡常青村7组,沉降面积6亩,养殖水塘面积30亩;实际该牛蛙养殖场情况为:地址在花塘乡常青村10组,沉降面积20亩,养殖水塘面积110亩。”问题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的备案登记表登记信息有误”问题不属实,临武县花塘乡富龙牛蛙养殖场于2022年11月7日自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号:202243102500000044),因该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存在降低环评等级行为,并未被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认可。“登记信息为:该牛蛙养殖场地址在花塘乡常青村7组,沉降面积6亩,养殖水塘面积30亩;实际该牛蛙养殖场情况为:地址在花塘乡常青村10组,沉降面积20亩,养殖水塘面积110亩。”问题属实,经核查,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确实不一致,2022年4月27日,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勘测定界红线范围,核定其养殖区域总面积5.6588公顷,其中内陆滩涂4.1518公顷、河流水面1.5070公顷。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2023年7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对富龙牛蛙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临武责改字〔2023〕17号),并对养殖场沉淀池外排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养殖场正在对废水沉淀池加大水生植物的种植,以起到最大化的水质净化作用,并计划在2023年7月底前销售一批成品蛙,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2023年7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对富龙牛蛙养殖场下达《关于认定临武县花塘乡富龙牛蛙养殖场年产成品牛蛙16万公斤建设项目备案无效的通知》,告知养殖场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并已向社会予以公布。。 3.临武县水利局于2023年7月5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临水责改字〔2023〕29号),并于7月7日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商制定的《临武县富龙牛蛙养殖场尾水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富龙牛蛙养殖场向县政府提交了《自行关闭富龙牛蛙养殖场计划承诺书》,承诺自行退养逐步清场,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退。
2 D2CZ202307100002 7月4日反映的“北湖区刘仙岭公园的绿地被挖掉几十亩,已经有五六年了,没有恢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问题,信访人认为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和处理情况与实际不相符,要求恢复刘仙岭公园的绿地和原有设备项目(观光平台、走道和亭子等),要求相关部门联系信访人核实处理。 北湖区 生态 2023年7月11日,经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北湖街道等单位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北湖区积极推进刘仙岭公园地块开发建设,完成公园用地调规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推动刘仙岭公园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落地落实,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整改情况:1.在刘仙岭公园地块开发前,针对该区域存在的问题,督促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达康公司、苏万景区,拿出可行设计方案,在2023年12月底前修建完成当事人反映的观光平台、走道和亭子,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 2.督促郴州市百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刘仙岭公园灾损地生态修复方案》,在今年冬季和明年春季气候适宜时立即对山体裸露的区域补植观赏树木,撒播草灌种子,在2024年4月底完成全面绿化。
3 D2CZ202307100003 反映资兴市唐洞街道大王寨村2组的廖勇春从其他企业收购的2万方左右冶炼废渣倒在红卫水库的边上,产生的气味很大,十几米都不敢靠近,废渣中有10余种有害金属,对身体有害。 资兴市 土壤、大气 经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资兴市唐洞街道大王寨村2组的廖勇春从其他企业收购的2万方左右冶炼废渣倒在红卫水库的边上”情况部分属实;反映的“废渣产生的气味很大,十几米都不敢靠近,废渣中有10余种有害金属,对身体有害”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委托了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江冲垅山场的固体废物进行了采样检测,反馈的部分分析数据显示,固体废物中重金属含量较低,远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2007)规定的标准限值,完整的检测报告结果还在分析中。7月11日晚,资兴市公安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执法人员对廖永春及其雇佣的司机谢勇江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对江冲垅山场倾倒垃圾的情况作了调查,廖永春否认了其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具体案情还需进一步调查。 整改情况:由于责任人还未确定,下一步工作:1.由办理单位召集该山场相关村组对倾倒废渣的检测结果进行通报,并联合生态环境、城管、公安等部门集中会商研究,制定清理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2.相关执法部门对废渣来源情况和运送情况进一步开展走访调查,找出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
4 D2CZ202307100004 针对6月27日反映的“宜章县瑶岗仙矿业有限公司拉矿车辆经过宜章瑶岗仙镇永红居委会廖子塘小组,运输车辆行驶造成路面灰尘很大,雨天道路泥泞影响居民出行,夜间运输车辆行驶的噪声影响居民休息,车辆运输压坏了道路”一事整改不到位,噪声和扬尘依然较大,要求控制车流量和严禁车辆夜间行驶该居民区。 宜章县 大气,噪声 2023年7月11日,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宜章县交通运输局和瑶岗仙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整改:1.2023年6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对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宜章)责改字〔2023〕39 号},责令立即停止夜间装卸废石外运,要求正常使用车辆冲洗平台,对装卸废石外运的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及货厢覆盖,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和道路遗撒,加大运输道路洒水频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2.瑶岗仙镇政府督促养路工及时清理道路两旁散落的碎石,对较大坑槽进行填平,对道路进行维护。3.2023年7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对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郴环(宜章)责改字〔2023〕49 号},责令立即限制运输车次,加大运输道路洒水频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破损的道路及时修复。 整改情况: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立即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扫,并严禁夜间8时后外运废石,立即正常使用车辆冲洗平台,对装卸废石外运的车辆轮胎进行冲洗,控制扬尘污染。
5 D2CZ202307100005 反映临武县图书馆家属区一楼门面“胃盗”“BT烤翅”“玲姐烧烤”3家夜宵店每天从傍晚至次日凌晨6点开始排放油烟露天烧烤,气味十分难闻,导致家属区居民不敢开窗,夜宵店产生的垃圾随地乱扔,半夜顾客喧哗噪声扰民,严重影响的居民正常生活。6月29日部分群众反映该问题后,问题整改不彻底。信访人要求关闭“胃盗”“BT烤翅”“玲姐烧烤”3家夜宵店或将3家夜宵店集中搬至其他区域。 临武县 噪声、 油烟 2023年7月11日、12日,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工作人员去“胃盗”“BT烤翅”“玲姐烧烤”三家夜宵店现场核查。地点位于临武县临武大道图书馆旁,通过现场勘察,油烟方面:三间宵夜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BT烧烤和胃盗火锅店都已整改到位,玲姐烧烤店油烟排口设置不规范,正在整改当中。噪声方面:每晚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23时下班后,存在店面有占道经营行为和食客在外面大声喧哗。 该信件情况属实。其中反映“晚间开始排放油烟,气味十分难闻,半夜顾客大吵大闹噪声”问题属实;“露天烧烤“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对“胃盗”“BT烤翅”“玲姐烧烤”三家夜宵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三家店面立即整改(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劝导食客夜间禁止喧哗),开展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要求“胃盗”“BT 烤翅”“玲姐烧烤”规范油烟排放,定时清理油烟净化器。 整改情况:1.油烟散排问题主要来源的“BT烧烤”店已经把厨房窗户密闭,油烟收集统一抽至高空排放,油烟散排、直排问题已解决。2.“玲姐烧烤”油烟排口设置不规范问题,经7月4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召集有油烟排放的三家夜宵店负责人和县原图书馆家属区一栋在家住户座谈后,玲姐烧烤同意将油烟排口设置在高于敏感物以上,7月8日该店引进一台变数器可以调试抽烟机功率以降低噪声,油烟管道的设置正在整改当中(原图书馆一栋7楼有一住户不允许油烟管道从楼栋延伸至顶楼,所以导致整改滞后)。3.“胃盗”火锅店,已经设置部分集气罩,窗口老旧排烟口也密封好了,油烟已抽至高空排放。
6 D2CZ202307100007 湖南省柿竹园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钨,产生的尾矿需排放到尾矿库,现有的尾矿库在两年内将达到库容标准。该公司现亟需新建一个尾矿库,但苏仙区水利局对此事不作为。请求督促解决该公司新建尾矿库问题。 苏仙区 其他 2023年7月12日,苏仙区政府组织区水利局、柿竹园公司相关负责人赴尾矿库项目选址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支持湖南省柿竹园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上,苏仙区水利局积极主动、勇于担当、迎难而上,认真解读政策法规,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就依法占用大浪江河道建尾矿库问题,苏仙区水利局多次到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汇报,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尤其是2023年3月以来,进一步加强服务力量,成立专班,坚持每月调度和现场服务均不少于2次,主动派员参加外省在建同类型尾矿库实地调研,积极促成省水利厅河湖处和市水利局来苏开展尾矿库项目现场调研,全面参与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规划总院规划设计方案研讨,深入探讨依法占用大浪江河道解决办法和路径。目前,尾矿库项目涉水审批事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正在有序推进,《湖南省郴州市大浪江防洪规划》和《大浪江金钗垄河段整治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为尾矿库建设审批提供依据。 不属实
7 D2CZ202307100008 在2022年2月-5月治理桂阳县莲塘镇甘棠村甘岭自然村河道期间,施工方挖取上万方河沙去倒卖并从中获利。 桂阳县 生态 2023年7月12日,经桂阳县水利局牵头,县纪委监委联系室、莲塘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1.经查,按照《湖南省车溪河桂阳县二期治理工程莲塘河段预算编制报告》及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要求,车溪河二期治理工程莲塘河段工程建设,需对莲塘镇甘棠村河段实施边坡土方开挖、河道疏浚、新修护岸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沙石方料,允许进行就地取材二次利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些可以二次利用的土石、沙石方料均用于本工程建筑物施工及边坡的回填,不能二次利用的废料则外运至弃渣场进行了安全处置,弃渣场位于莲塘镇大湾村,施工单位对弃渣场进行了平整,植被已有部分自然恢复。2.在该项目施工期间,县水利局和莲塘镇政府多次派人巡查,均未发现施工单位挖取河沙倒卖情况。3.2023年7月12日,调查组对该项目的施工人员及当地的村组干部、群众进行了走访了解,均表示未发现施工单位挖取河沙倒卖的情况。 不属实 处理情况:进一步加大河道采砂巡查监管力度,发现河道非法违法采砂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8 D2CZ202307100009 北湖区香雪路与南岭大道交汇处中伟盈丰国际6栋与5栋间的“蛙相公夜宵摊排挡”凌晨四五点店外还有高音喇叭,顾客喧闹和打电话的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北湖区 噪声 2023年7月11日,经燕泉街道、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等单位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2023年7月11日,燕泉街道、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等有关人员至现场协调处理,要求小区物业及该店立行立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1.小区物业加强监管,规范该店经营行为,督促蛙相公炭烤牛蛙店于每晚20时后将声音调小,22时左右将音箱关闭。2.要求该店在餐桌、墙上粘贴温馨提示,提醒顾客文明用餐,并尽量引导顾客在店内就餐,避免喧哗扰民,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整改情况:1.蛙相公炭烤牛蛙店已于每晚10点后关闭音箱,并引导顾客在店内就餐,避免影响楼上居民休息,店主已在其营业场所醒目处粘贴温馨提示,提醒顾客文明用餐,请勿喧哗。2.小区物业安排了夜间值班工作人员加强该区域夜间日常巡查,督促该店规范经营行为,发现不文明现象及时劝导。
9 D2CZ202307100010 北湖区燕泉街道南湖路与文星路交汇处的何府大楼对面有一家功夫煲仔饭,其排烟窗口正对着周边居民住宅,油烟呈蓝色,油烟味刺鼻 北湖区 大气 2023年7月11日下午,经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燕泉街道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2023年7月11日,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燕泉街道等有关人员至现场协调处理,推进问题整改,要求店主根据经营状况,加大清洗频率,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2.2023年7月11日,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店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超标。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正在对该店油烟超标排放行为依法立案处罚。3.功夫煲仔饭积极配合整改,于2023年7月13日对油烟净化器进行了清洗,并承诺对油烟净化器排口进行改向,解决排烟口正对着居民住宅问题。 整改情况:1.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燕泉街道将跟踪落实好该店油烟净化器排口改向工作,落实油烟污染防治措施,对油烟净化器定期维护清洗,并建立完善的油烟清洗台帐。2.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罚,督促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测。3.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燕泉街道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强化属地管理和联合执法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不产生新污染,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餐饮类油烟排放监管力度,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0 D2CZ202307100011 汝城县卢阳镇南正桥路段的一品豆腐小作坊长期在凌晨0时至次日5时期间加工制作豆腐,机器噪声很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汝城县 噪声 2023年7月11日上午10时,汝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汝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阳镇政府进行现场核实。经查:群众反映关于“一品豆腐小作坊长期在凌晨0时至次日5时期间加工制作豆腐,机器噪声很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的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依法对汝城县刘禹晗安徽豆腐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店对噪声扰民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内容为:1.更换加工制作器具。将豆腐店内的所有铝、铁制品器具换成符合食品安全级塑料器具,避免器具碰撞产生噪声。2.地面铺盖防滑垫。在豆腐店内所有地板上铺盖防滑胶垫板,有效隔断与地面撞击产生噪声。3.加设噪声隔音设施。加设蒸汽消音棒,安装后能消除加工作业时带来的噪声。加设隔音棉等隔音设施,安装在相邻的窗户内,进一步消除噪声的影响。4.规范生产加工时间。对生产加工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凌晨0时至次日5时,调整为每天22时前停止生产加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11 X2CZ202307100001 "好人谷"建设以开发生态旅游为由头,霸占地方资源,伙同当地村干部在苏仙区良田镇南水界村肖家山境内,无任何手续直接开挖机毁坏山林、耕地50多亩。侵占村民集体修建的水利设施,私建肖家山电站,截断水流发电,导致下游千亩农田失去灌溉用水导致荒废。 苏仙区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其中反映“‘好人谷’建设以开发生态旅游为由头,霸占地方资源,伙同当地村干部在苏仙区良田镇南水界村肖家山境内,无任何手续直接开挖机毁坏山林、耕地50多亩”问题不属实。“侵占村民集体修建的水利设施,私建肖家山电站,截断水流发电,导致下游千亩农田失去灌溉用水导致荒废”问题不属实。“好人谷”项目目前只是在市发改委备案的项目,并未组织实施;毁坏山林耕地实为良田镇南水界瑶族村通组公路项目,并取得了湖南省林业局审核同意。肖家山电站是2002年原邓家塘乡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乡政府意在利用外来资金修复从肖家山村龙口上自然村到大新水库当时已经严重垮塌和淤堵的大新水渠渠道,帮助政府解决当地灌溉问题,并利用余水发电,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电站与原邓家塘乡政府和原肖家山村委会签订了协议书,征得了当时的南水界村、太坪头村等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并取得了相关合法手续。并非私建电站截断水流,千亩农田失去灌溉用水的情况。 不属实
12 D2CZ202306280015 嘉禾县坦坪镇秀溪村有好几家冶炼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刺鼻性气味,在冶炼时将废水排入河道,特别是雨天废水会涌入河道。 嘉禾县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3年7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坦坪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两家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时,两家企业均为正常生产状态。其中反映“嘉禾县坦坪镇秀溪村有好几家冶炼厂”不属实;“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刺鼻性气味”属实;“在冶炼时将废水排入河道”不属实;“特别是雨天废水会涌入河道”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要求企业做好生产和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生产期间生产设备和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2.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督促两家公司合理调度雨水池补充用水的存量,保留必要的雨水空余量,尽量做到雨水回用不外排,要求两家公司做好雨水末端排放口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并联网。3.责令两家企业尽快补办好相关环保手续。 整改情况:1.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对两家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2.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将加大对两家企业环境监察监测频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3.嘉禾县坦坪镇政府强化属地监管巡查,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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