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城区投放巡游出租汽车营运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1:38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字体: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郴办发〔2016〕18号)要求,特对永兴县城区投放巡游出租汽车营运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拟实施的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永兴县城区投放巡游出租汽车营运项目

二、评估事项的主要内容:拟在永兴县城区投放巡游出租汽车营运,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实行公车公营。由县政府公开招标确定1家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企业,投放巡游出租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三、评估事项的实施范围:永兴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四、评估事项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郴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郴政法〔2016〕19号);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16修正版;

3、《永兴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

五、目的和意义:永兴县城目前公共出行交通主要以公交车,目前没有巡游出租车运营,属于市场空白。巡游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项目的实行可以填补市场空白,弥补广大群众出行短板,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服务。可规范出租车市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六、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能会造成实施区域内的居民和现有公共交通系统从业人员等相关利益人的不理解,影响利益相关人群的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但项目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改善交通出行便利情况,更好的保护环境。合理、合法、科学、有序地推进巡游出租车经营,规范好公共交通系统,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本公告是进行永兴县城区投放巡游出租汽车营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相关利益群体和个人意见和建议,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永兴县城区投放巡游出租汽车营运项目信息,相关利益群体和个人对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7天)内向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联系人:曹远彪          电 话:0735-5530298

传  真:0735-5530298   邮 箱:1002847060@qq.com

永兴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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