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金龟镇居民集中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5:56 来源:金龟镇政府 作者: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金龟镇居民集中安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龟镇采煤沉陷区居民集中安置建房理事会,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村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金龟镇居民集中安置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金龟镇;

2.3  建设规模:总用地30.8亩,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安置216户;

2.4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金龟镇居民集中安置项目;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7月-2019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无法提供安管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纸质版,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打印电子证照(并可通过网上验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询价。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 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01 月 17 日9点至2020年 01 月 22 日17点(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3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要求中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实后当场退还。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报名资料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兴县金龟镇项目指挥部会议室(原金龟村老村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各投标人均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xx.gov.cn)发布。9. 其他说明

10.1招标申请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

10.2付款方式:按村民资金筹集情况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龟镇采煤沉陷区居民集中安置建房理事会

地        址: 永兴县金龟镇项目指挥部(原金龟村老村部)。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话:1777353676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驻 郴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一〇七住宅小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13397553001

邮        箱:30301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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