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2018080509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承办的D2018080509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8月11日—8月15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办公室,电话:0735-5535553,地址:永兴县循环经济示范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 |
永兴县湘阴渡冀“两创”主业园的东阳化主科技有限公司离水井不足30米且地势比水井高,村民认为工厂排污会污染水源。 |
环境问题处理 情况 |
经现场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永兴东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31日通过郴州市环保局审批(郴环函[2018]9号)。目前还在建设期,厂房已基本建成,厂区内地面已全部水泥硬化和绿化,生产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正在安装和建设中(污水处理站)。 距企业最近的水井约60米,但周边村民已使用自来水和桶装水,该水井没有村民作为饮用水井使用,只用于日常洗衣或灌溉使用。 经过上述整改,该环境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违法违规问题 处理情况 |
我县将加强对永兴东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不得影响周边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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