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永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9 16:45 来源:永兴县人社局就业股 作者: 【字体:

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按照《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11月30日。

三、申报、审核、发放程序1.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实际灵活就业的证明、中国银行账号到户籍地社区或劳动保障站,填写《郴州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办理当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手续。2.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收集申报资料(居民身份证只需复印件)受理申报,同时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审核认定。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审核认定的补贴对象资料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补贴信息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划拨到本人银行账户。4.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进行社会保险补贴。

四、社保补贴标准:“4050”人员的补贴为60%缴费标准的60%;非“4050”人员的补贴为60%缴费标准的40%。

五、办理地点: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社区

咨询地址电话:永兴县人社局三楼,0735-5538606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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