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11:09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张智群 【字体:

  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永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向全社会公开遴选3个种植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个冰糖橙高效集成生产技术示范基地,1个双季稻“早专晚优”全程机械化绿色生产技术,1个稻油轮作“三化”技术示范基地,具体示范基地个数由省文件规定确认),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全县农业示范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

  二、遴选程序:

  1、示范基地提出申请,申请标明基地类型、示范内容和示范规模等信息,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包括三证合一)等复印件,土地租赁、合作协议等能证明基地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经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家组遴选认定,认定后统一悬挂“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2、结果公示:将遴选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在永兴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任何异议后签订协议,基地按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建设协议开展相关工作。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示范展示档案。

  2、示范基地要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1次以上。

  五、示范基地补助内容和标准:示范基地认定后,享受购买新种子、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等补助。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永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延军,联系电话:0735-5524577

  附:永兴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永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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