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纪委县监委:为疫情防控中6名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3月30日,永兴县纪委县监委,为6名在疫情防控中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去。
有群众举报称,永兴县商务局局长黄某明在各微信群以高于正常价格数倍推广销售疫情防控物资,并唆使他人帮助推广销售。永兴县纪委监委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后,发现举报与事实不符,对黄某明予以澄清正名。
据了解,永兴县纪委县监委对疫情防控中信访举报线索坚持严查细核,认真核查线索来源、目的和指向,认真甄别信访反映的问题性质。对举报问题与事实不符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适度公开调查情况和结果,减少因不知情造成的误解,消除被举报人的思想负担和负面影响。
永兴县纪委县监委已经为疫情防控中6名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4起案件进行容错免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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