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黄泥镇为民解忧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2-06-20 15:31 来源:黄泥镇 作者: 【字体:

近日,永兴县黄泥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主动介入调解一起邻里房屋倒塌纠纷案,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5月27日,永兴县黄泥镇全域暴雨来袭,镇上许某的土砖房屋于当天倒塌。许某认为这是因为邻居张某在建红砖新房时没有挖排水沟,致使其土砖房进水倒塌,因此,要求张某作出赔偿。张某则认为许某家的土砖房倒塌是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导致,和自家新建红砖房没有关联,不愿作出赔偿。了解情况后,黄泥镇司法所干警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但张某仍然坚持己见,不愿赔偿。对此,干警向她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同时,干警客观地指出:许某的土砖房倒塌原因有天气长时间下雨、土砖房年老受潮、水沟排水不畅进水等多种因素,其中主要原因还是她家新建红砖房没有做排水沟,导致土砖房排水不畅。听此详细解释,张某同意做出赔偿。

双方协商赔偿数额时,许某提出他家的土砖房刚刚修缮花费了五千余元,加上相连的房屋也受到损伤,合计赔偿要两万余元。张某认为数额太大接受不了,双方又僵持不下。司法所干警在了解了附近农村土砖房价值之后,确定了房屋损失费应在两千余元,通过数次“背靠背”的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张某自愿赔偿许某房屋损失费人民币2000.00元。一场争执不休的邻里纠纷也随之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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