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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
来源: 县农业局 日期:2017-11-06 15:13 作者: 点击量: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县是2015年全省第一批48个整县推进试点县之一,全县土地确权工作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已历经二年多时间。截至目前,全县17个乡镇街道(撤乡并镇前21个乡镇),342个村13.176万农户,已完成第一轮338个村13.175万户,完成率分别为98.8%,99.99%;已完成第二轮公示326个村13.143万户,完成率分别为95.3%, 99.75%。完成确权面积43.87万亩,超过全县二轮承包面积3万余亩,占二调面积的83.2%。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数据汇交10个,占比47.6%。全县均以乡镇为单元通过省确权办初步汇交。正在开展县级自查、整县数据汇交和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预计12月底可全面完成确权登记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一是主要领导挂帅。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经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方案。二是层层压实责任。从农业、林业、档案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县确权办,负责日常工作调度。明确乡镇是责任主体,村组是实施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责任包干制度,形成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全力保障经费。县财政安排土地确权经费1260万元,其中乡村组按每亩6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316万元、县确权办工作经费60万元、技术公司服务费884.45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395万元,其中:县确权办工作经费30万元、乡村工作经费105万元、技术服务费260万元。各乡镇在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等方面也给予了保障。四是严格目标考核。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内容,考核分值为2分。加强督查督导,坚持每周一汇总、每月一调度,开展三次全面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启动问责程序,对进度不快的技术公司下发督办函,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坚持以民为本,把握关键环节。一是宣传发动家喻户晓。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动员大会,举办了乡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农经员和村支书培训班,各乡镇均召开了动员会和骨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村组召开了户主大会,宣讲政策知识和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不走样。按一户一册发放《政策解答》和《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通过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土地确权政策,赢得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配合。二是调查摸底逐丘逐块。严格依法办事,遵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最新工作底图开展确权颁证工作,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在调查摸底过程中,乡村组和技术公司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一丘一块调查,一家一户核实,通过登记“两表一书”(发包方调查表、土地经营权调查信息摸底表和授权委托书),清查“二账一证”(第二轮延包台账、承包合同台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收集“一证一薄”(身份证、户口簿),详细摸清承包土地权属性质、家庭成员等情况,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地不漏丘块。三是调处纠纷不留隐患。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妥善调处”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对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规依政策进行调处;对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通过村民民主协商处理;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暂不确权登记,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全县共调处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650余起,调处率100%。四是公示审核阳光透明。坚持“两轮公示法”,每轮公示时间10天以上。第一轮公示:在技术公司人员、村组确权工作人员、农户共同参与外业权属调查的基础上,按组按户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鱼鳞图,并在村民小组张贴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由村组工作人员及技术公司人员调查核实。第二轮公示:根据第一轮公示群众反馈意见,技术公司进行纠错,更新公示内容,农户确认无异议后,挨家挨户签字确认归户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等。公示审核工作有公示图表、有群众监督、有审核人员签字、有农户签字确认,全程坚持阳光操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严守政策红线,维护农民权益。一是坚持稳定为基础,让农民吃“定心丸”。严格执行国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规定,坚持第二轮延包为基础,严禁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以“确权确地”为主,“确权确股不确地”为辅,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的土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疑难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二是坚持民主为原则,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坚持依靠和尊重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每个村民小组由村民推选3-5名熟悉情况的老党员老干部组成工作组,配合做好调查摸底、权属核实、公示审核等具体工作。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重大事项都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民主决策,村民小组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民主协商通过,做到农民的事农民自己做主,不强迫命令,不顶替包办。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守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经费全部要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三、下步工作规划

(一)抓紧公示扫尾,完成数据汇交。督促技术公司尽快制作好剩余村的第二轮公示资料,待公示资料到位后,及时督促乡村落实好包干责任制度,逐组逐户开展审核确认,确保在11月中旬完成第二轮公示工作,基本完成数据汇交工作。

(二)开展县级自查。根据省里成果验收办法,11月下旬将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坚持乡镇100%覆盖工作要求,对全县确权成果开展质量抽查,对质量不合格和存在问题的村组督促整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开展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在保证土地确权登记数据质量基础上,加快启动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县级将安排专门场地,解决专项经费,确定专业承建公司,力争11月份做好信息平台硬件购置和软件数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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