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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
来源: 永兴县环保局 日期:2017-11-01 09:54 作者: 点击量:

YXDR-2016-00008

永兴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6〕26号)、《郴州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郴政办函〔2017〕21号)和《永兴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永办发〔2016〕51号)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县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湘江流域(永兴段)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2017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04亿立方米以内。

(二)2017年万元工业增加值(2010年不变价)用水量控制在80立方米/万元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4。

(三)全面深化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污染严重企业,逐步完成产业园区外冶炼企业搬迁入园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四)全面治理流域内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全面取缔非法排污口,逐步完成县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

(五)湘江耒水(永兴段)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到2017年末,耒水市界大河滩断面(国控考核断面,郴州永兴县-衡阳耒阳市)水质满足并保持II类水质目标要求;耒水(便江)塘门口断面(控制断面,趋势研究)水质满足并保持II类水质目标要求;注江入耒水入河口(控制考核断面)水质保持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永乐江县界承坪乡河东村低州大桥断面(县界考核断面,永兴县-安仁县)水质满足并保持Ⅲ类水质目标要求;龙潭水库(饮用水考核断面)水质满足并保持II类水质目标要求。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措施。健全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时,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时,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充分挖掘现有蓄水工程调蓄能力,进一步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流域江河湖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实行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制,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及化工、造纸、冶炼等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日常监测。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严格限制水体纳污总量。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整治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强化重点行业整治,集中治理园区水污染。到2017年底,完成冶炼、造纸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鼓励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产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产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环保设施。到2017年底前,柏林工业园、太和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要根据要求和实际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积极推进“两供两治”工程建设。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因地制宜加快改造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到2017年底前,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完成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确保垃圾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永兴县城乡垃圾末端处理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

(四)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要求,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加强耕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体系。

(五)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全面推进河长制管理。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强船舶配套环保设施建设,禁止船舶向水体排放含油废水和倾倒垃圾。严格监管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确保船舶运输环境安全。加强河道治理和航运管理,加大水域岸线保护力度,严格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落实河道保洁责任制,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水电站、拦河坝等拦河工程要配套保洁设施设备,及时清理打捞河面垃圾并转运至所在城镇垃圾处理站点进行处理,严禁非行洪时期向下冲泄垃圾。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全面推进河长制,2017年底前建立覆盖县、乡二级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湖分级名录,组织完成“一河一策”编制,积极组织开展基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

(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切实保护饮用水安全。2017年底前,完成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推进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工作,县域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等水质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永兴县城区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防范环境风险。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建立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突出抓好青山垅库区、上沅水库、黄口堰水库、洪波河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对饮用水水源集雨区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整治,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流入水体,确保水质稳定达到水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

(七)整治县城黑臭水体,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根据水体排查结果,制定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县城区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探索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估,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工作。石化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要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取水井实施封井回填。

(八)抓好工业、农业、城镇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14),对流域20个行业63种产品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城市试点,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节水产品、设备的行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积极推进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建设现代高效节水工程设施,在旱地农业上示范推广综合节水种植技术。

(九)加大保护治理力度,构筑生态保护屏障。加强对自然湿地和重要人工湿地资源的保护,禁止湿地无序开发,遏制湿地退化趋势,已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提高水体岸边生态水平和污染物的自然降解能力。持续推进便江、永乐江、注江、西河、九山河、湘永河、洪波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省级城乡水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大力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建设。

三、重点项目及责任分工

见附件1《永兴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指导全县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流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是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湘江保护和治理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

(二)严格目标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将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考核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对未完成任务、工作不到位导致水环境质量下降、出现水污染事故、超过用水总量的,约谈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流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综合监督;强化环保、水利、农业、公安、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和精细化管理,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依法认真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严格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

附件:1.永兴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2.永兴县2017年地表水断面水质考核表

3.永兴县2017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考核表


附件1

永兴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项目建设地)

责任人

完成时间

一、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项目

1

柏林园区办

永兴稀贵金属产业集中区柏林工业园

伍智华

2017年12月

2

太和园区办

永兴稀贵金属产业集中区太和工业园

胡小平

2017年12月

3

两新园区办

永兴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

廖飞鹏

2017年12月

4

高新园区办

永兴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李雪猛

2017年12月

二、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5

县住规建局

永兴县城南高新污水处理厂

李永义

2017年12月

6

县城管执法局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

刘永建

2017年12月

7

县城管执法局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工程

刘永建

2017年12月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8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畜禽养殖区划调整或禁养区划定划分,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退养、搬迁实施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

田亚军

2017年12月

四、饮用水源和水质较好湖泊(水库)保护

9

县环保局

完成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何雄军

2017年12月

10

县环保局

完成永兴锦里村地表水水质自动站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启动项目实施

何雄军

2017年12月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及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

11

县开发区、县经科局、县环保局、县金银局

永兴县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调整二期项目,在第一期整合保留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至30家,并搬迁至柏林、太和园区内;对关闭搬迁企业遗留污染进行治理

周  雄

陈辉荣

何雄军

黄怀用

2017年12月

12

县重金属办

永兴县稀贵金属冶炼历史遗留固废安全处置工程,在永兴县柏林镇金盆村建设一个危险废物填埋场,用于安全处置永兴县打击非法冶炼企业和企业整合升级被关闭取缔企业产生的不能利用的冶炼遗留废弃物。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以及公用、辅助设施,从而实现对稀贵金属冶炼企业所遗留的含重金属废渣进行安全填埋,对含重金属废渣的无害化最终处置

黄永明

2017年12月

13

县环保局

永兴县渣库冶炼废渣资源化终极处置项目,利用永兴县华鑫铅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部分厂房和冶炼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采用“造锍—烟化”一步工艺贫化重金属,年处理5万吨冶炼渣(处置黄泥、太和、塘门口三个渣库15万吨遗留废渣)

何雄军

2017年12月

14

柏林园区办

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柏洞工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在柏林工业园建设一座规模为5100 立方米/天的重金属废水处理站,其中初期雨水处理规模为3600 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建设6公里

伍智华

2017年12月

15

柏林园区办

永兴地区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服务中心,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及危险废物的稳定化/固化系统建设,处理规模为23万吨/年;库区分两期填埋。一期总库容约8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约为70万立方米

伍智华

2017年12月

16

县重金属办

10万吨/年重金属废渣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工程,建设一座专用于收集、分类储存可回收利用的冶炼废渣、重金属污泥、烟囱灰等重金属废料储存库,库容2.7万立方米,收储能力5.3万吨;建设一台7.9平方米富氧侧吹熔池熔炼炉及配套设施,综合回收有价金属,固化处理10万吨含重金属废渣(料);建设一条年产20万吨微晶玻璃粒料生产线,处理熔炼炉产生的炉渣和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后的晶像管玻璃

黄永明

2017年12月

六、不达标水体整治—消除辖区内黑臭水体

17

县住规建局

原国土局水塘黑臭水体

李永义

2017年12月

18

县住规建局

红旗小学后门黑臭水体

李永义

2017年12月

19

县住规建局

环卫所办公楼后黑臭水体

李永义

2017年12月


附件2

永兴县2017年地表水断面水质考核表

序号

断面名称

所在水体

2017年水质目标

1

注江

入耒水入河口

湘江耒水

2

承坪乡河东村

低州大桥

洣水永乐江

3

大河滩

湘江耒水

4

塘门口

湘江耒水


附件3

永兴县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水源水质考核表

序 号

服务区域

水源地名称

级别

水质目标要求

(达到或优于)

1

柏林镇

龙潭水库

县级

Ⅱ类

2

便江镇湘阴渡片

西河

千吨万人

Ⅱ类

3

马田镇

上沅水库

千吨万人

Ⅱ类

4

柏林镇

石壁垅水库

千吨万人

Ⅱ类

5

柏林镇

南山口水库

千人以上

Ⅱ类

6

柏林镇

狮子口水库

千人以上

Ⅱ类

7

鲤鱼塘镇

洪波河

千人以上

Ⅱ类

8

龙形市乡

青山垅水库

千人以上

Ⅱ类

9

龙形市乡

耙陡坳地表水

千人以上

Ⅱ类

10

七甲乡

三亩组溪水

千人以上

Ⅱ类

11

大布江乡

白鸡冲

千人以上

Ⅱ类

12

悦来镇

黄口堰水库

千人以上

Ⅱ类

13

太和镇

黄泥丘大山塘

千人以上

Ⅱ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军事科。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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