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15:17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曾玲浏览量: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8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策规定;组织拟定涉及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城市建成区区域内行使以下行政处罚职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进行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驶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驶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附近居民居住环境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区及其他规定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水体排放、倾倒或在河道坡岸存贮固体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驶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流动无照商贩或离开规定场地进行店外经营的有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

7.行驶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道以外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车辆、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县城区主次干道行人跨越栏杆、乱横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燃放烟花爆竹禁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履行省、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容貌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消纳等监管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公司的监管和考核工作;督促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工作;

(六)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市政和公用设施日常维护的组织和监管工作;协助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监督;

(八)负责本部门行政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直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归口管理二级单位4个,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拨款事业单位。截至2018年底,我局核定人员编制94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全额事业编制81名,差额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数94人,退休人员11人

三、2018年重点工作成效

(一)精细管理,打造宜居城市

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县城10社区37条主次干道划分为6个网格,共21个路段,每个路段明确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园林养护员、市政维护员各一名,四位一体,构建了网格化联动机制、责任包干机制以及考核评价机制,每名领导根据班子分工和实际情况分管若干路段,实行层级管理,全局每名干部职工都有一块责任“田”,真正将管理责任细化到人。

(二)为民谋福,构建了良好的党群关系

数字城管保持全市领先,永兴智慧城管平台成功运行,凸显城市治理效果。智慧城管监控覆盖县城区大街小巷,平台与公安、交警监控实现了共享。每月受理有效案件达5200余件,处置率高达99%以上。共受理市长热线202件、县长热线109件,群众来电来访196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5%以上。政府服务“一次性办结”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共受理群众当面申请数184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等案例。燃气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依法依规确定管道燃气的特许经营权,形成“三分天下”的格局。完成了天然气过河项目建设,城北用户已陆续安装使用了安全的天然气。1月26日成功处置一起燃气运输车辆途经郴永大道和S212线交汇处发生侧翻事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全年燃气领域安全运行无事故。6月初,联合多部门在全县开展了燃气安全演练。民生实事项目圆满完成。年度,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1.07%(任务≥90.54),处理率达标,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7件;投入200万余元对烈士陵园等7个公园游园进行了专业管护,管护率100%;新增城镇燃气用户1075户,占目标任务的107.5%;已投入3327万元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占目标任务的100%。截至11月20日,全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年初计划如期完工,并予以公示和评估认定。精准扶贫到位。我局120名干部职工落实了164名帮扶人责任,分批次深入帮扶对象进行走访帮扶工作,深受帮扶对象的好评,今年预脱贫26人。在自产瓜果销售旺季时,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在城区合理划定22个临时销售点,为瓜果农提供了一个销售平台,多部门联动,整治规范了银都大道、S212永兴段冰糖橙销售行为。在高考、中考期间,为广大考生营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在全市旅游节召开期间,举全局之力,协助长鹿做好了旅游节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通过开展城管进社区、城管进校园、城管进小区、城管进园区、邀请市民开展城管体验日等活动,让广大市民参与互动,达到共创、共建、共享,收到良好的社会响应。为增浓县城区的“年味”,年前对城区交通要道、各重要节点进行精心布置,用鲜花、灯笼等造景筑成了一座“温暖的城市”,装扮出浓浓的春节氛围。在文明指数测评期间,我局全局出动,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文明劝导,狠抓城市管理工作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勇于担当作为,打出了一套攻坚克难的漂亮组合拳

无论是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还是两会、喜迎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无论是在中省领导、省内外兄弟县市来永考察调研期间,还是精准扶贫、重点企业帮扶、农贸市场整治攻坚、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北大桥头夜宵摊点整治、超门店整治、机动车上人行道乱停乱放整治、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城市“牛皮癣”整治、油烟污染整治、渣土扬尘整治、噪声整治、抗洪抢险、抗冰救灾、非洲猪瘟防治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永兴城管人勇挑重担,敢于奉献、攻坚克难,做到了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一次次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使命任务,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的点赞。全年,累计各类接待、迎检重大活动筹备工作达80多次。共督促45家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规范了烧烤店经营秩序,劝导、教育流动摊点沿街叫卖和超门店促销播放高音喇叭的行为189人次,暂扣喇叭34个,音响设备16台。下达超门店经营整改通知书2900余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142起。查扣机动车辆上行人道乱停乱放违章行为157余次。抓获11人次制“癣”者,规范户外广告设置37起,清理破旧、损坏的户外广告67处,清理牛皮癣广告8000余处。联合多部门优化了校园周边、市场周边秩序。依法拆除了翠竹广场违建娱乐设施。强力整治了大桥北路两旁超门店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北大桥马路市场。

(四)铁腕治纪,塑造城管良好内在形象

为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城管队伍,我局对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勤纪律进行了补充和细化,抓细小和养成。明确规定: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纹签到机上签到,当月累计五个工作日旷工,取消行为人当月的绩效奖,一年内连续旷工达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参照公务员管理规定予以辞退,对全年全局所有干部职工考勤考核排名位列后五位的直接评定为局年终奖发放的末等次。

(五)深化改革,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发〔2015〕3号和湘发〔2016〕30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湖南城市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是成立了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为组长,其他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职责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兴县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实行了痕迹化管理。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城管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了《永兴县城管执法温馨提示单》、《永兴县城管执法责改提示单》和《永兴县城管执法处罚提示单》“三单制”。全年共开具“温馨提示单”459份、“责改提示单”215份、“处罚提示单”117份,同时在服务、管理和执法过程中都是全过程记录。三是转变了执法方式。我局注重以人为本,严格落实“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工作法,将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服务事业来抓。同时,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了城管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在严格考核考评的助推下,不断提升了城管队伍的作风纪律和工作积极性,并严格履行了执法程序,全体执法队员做到了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宣传政策、指出违章、用语规范、举止文明。有效地杜绝了简单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保证了执法的公信力,城管执法不断走向规范化。

四、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8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文,批复我局2018年总收支预算数为160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57.15万元,占90.6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40万元,占8.71% ,上年结转10.7万元,占0.66%。

(二)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总收入147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4.17万元,占总收入96.74%。

2、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总支出144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95万元占总支出比例76.9%,项目支出332.77万元,占总支出的23.1%。

2018年度基本支出110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13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80.97%,商品服务支出210.82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19.03%。

2018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1、“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23万元,支出决算为33.01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1台),预算数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预算数为13.73万元,完成预算的3.6%。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4万元,下降 6.09%。

2、公用经费运行情况

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210.82万元,支出预算数为281.79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办公经费支出18.95万元,比2017年减少3.46万元,下降15%,水费、电费、差旅费支出23.85万元,比2017年增加6.1万元,上升26%,会议费、培训费支出0.02万元,比2017年减少0.17万元,下降89%。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5万元。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超标准采购,不超出办公需求采购服务。

五、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局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承担着县城区的重大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市管理方面的保障工作任务和大量专项整治行动,涉及业务范围及地域性广,且时效性高,导致车辆使用频率增高,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较少且使用年限较久,车况较差,从而致使单位公务运行经费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编制部门预算,加强与各业务处室的交流沟通,进一步提高编制预算精细化、准确化的意识,确保部门预算的全面性、科学性;做好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确保决算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2、进一步完善预算开支的规范性。严格遵守各开支费用的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开支口径与预算口径一致,从而有效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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