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永兴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15:47 来源:县环卫所 作者:史淑英浏览量: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专项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分9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承包商的确定:2015年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湖南省惠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由惠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垃圾压缩站并将桑德公司收运至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转运至郴州焚烧发电厂焚烧。特许经营年限:28年,即从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42年7月15日止。处理单价:80元/吨, 惠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出具永兴县境内正式税务发票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项目实施依据:①永政函【2015】46号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特许经营许可授权书。 ②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③郴州市永兴县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3项目实施目的:本专项旨在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两供两治”及郴州“大十字”城镇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的规划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努力实现“四创”工作目标。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在垃圾计量的实施中由我县城北垃圾处理场地磅与郴州焚烧发电厂地磅同时计量,通过两地对比减少误差,误差率在5‰以内以郴州电厂的数据为准,为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督促惠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时进行垃圾末端处理,我所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常驻郴州生活垃圾焚发电厂工作。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本专项对湖南惠明环保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等特殊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护措施等。2017年惠明环保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转运车间两座,安排6台20吨垃圾转运车辆负责生活垃圾的转运及末端处理工作,2018年共转运处理城乡垃圾64397.5吨,为了保证转运车间渗滤液的安全排放,惠明环保科技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了渗滤液转运池,把转运车间的渗滤液全部引到垃圾场的调节池,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在车间投入了除臭喷洒系统,利用生物除臭功能,消除恶臭来源,保证了项目的环保化、效益化。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2、项目资金评价指标:采用《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3、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县环卫所填报了《2018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召集县环卫所工作人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事项。明确了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2、组织实施。县环卫所依法履行监督考核职能,进行自评;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对数据进行核对认定,进行初评。3、分析评价。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会议,通过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和问卷调查分析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最后撰写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计划到位832.2万元,实际到位515.18万元(2018年到位357.26万元。2019年1月到位2018年10-12月垃圾末端处理费资金157.92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实际支付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费515.18万元(2017年实际支付1-9月垃圾处理费为357.26万元,2018年2月份实际支付2017年10-12月处理费157.9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凭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确定的垃圾处理量凭永兴县境内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实行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具体由焚烧发电驻郴办负责,工作人员2人。二是实施依据完善。①永政函【2015】46号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特许经营许可授权书。 ②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③郴州市永兴县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三是实施程序规范。制定了《永兴县环卫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资金支付流程。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采取县环卫所、县财政局联合监管的办法,对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限期整改到位。档案管理规范,数据全部实行信息化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2018年实际到账人民币515.18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常驻郴州对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等特殊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及时,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目标实现,建立起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效果明显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制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项目管理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行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确保了城乡卫生干净整洁。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了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理项目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二)评价结论

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理项目专项资金,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确保了我县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目标。

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高。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理项目实现了城乡垃圾处理作业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是件有利于广大市民的大好事,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符合我县实际的项目监管制度并加以实施。二是严格审批程序。本项目资金审批严格依据城北垃圾处理场的垃圾计量数量与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计量数量相一致,按80元/吨支付项目资金。三是规范资金运行。每季度由我所提出用款申请,财政核拨,通过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垃圾分类没有到位,减量没有实现最大化。

(三)意见和建议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永兴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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