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永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发布时间:2019-10-15 09:18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函绩〔2018〕13号)相关文件精神,我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5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对烈士陵园日常维护与环境美化的管理。

2、对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的组织及实施。

3、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

(二)机构情况。 我所是民政局的二级机构,是公益事业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所编制4名,其中全额拨款的事业编4名;在职人数为4人,其中事业人员4人,控制率为100 %。

(二)预算执行  1、根据《湖南省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永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7〕417号)批复给我所2018年预算数为:预算总收入12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0.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拨款50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12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2.4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2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拨款50万元。)。  2、决算收支情况:上年结余31.94万,2018年决算收入82.31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8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项目支出47.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3.25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维护和公祭活动等;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历史工程债务;上级补助收入拨款22万元主要用于绿化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收支少于预算主要是本年度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在民政局机关列支引起的,绿化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还有部分工程未完结。年末实现收支总结余32.62万元。  3、2018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发生,末无公务用车经费,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职责履行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所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综合近几年我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项目支出比重比较大,基本支出经费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郴州市委“九条规定”以及县委“十项规定”,建立本所“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永兴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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