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永兴县殡仪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11:31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馆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5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提供殡仪服务。

2、遗体处置服务。

3、骨灰安放服务。

(二)机构情况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殡仪馆,是民政局的二级机构,永兴县民政局编制4名,其中全额拨款的事业编4名;在职人数为4人,其中事业人员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总额75.39万元。基本支出44.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31万元。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1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2017年增加0.37万元,上升了17%。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有所提升增加了燃油费用。

三、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情况

我馆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认真抓好财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我们年初制订了详细的财务预算计划,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使全年的财务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我馆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主要职能履行及效益情况

1、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补助费发放

我馆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免基本殡葬费用2750元。全年补助119人31万元。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保障水平偏低,支出压力增大

综合近几年我馆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人均公用费只有1.1万元,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由于办公楼维修、职工差旅费和奖金自筹部分等支出,基本保障运转。

(二)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实相符。

(四)强化新会计知识的学习培训

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永兴县殡仪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永兴县殡仪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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