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永兴县委巡察办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5 16:23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办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7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1、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三)制定巡察工作标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评价机制;(四)负责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五)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六)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服务。(七)对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八)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九)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反映,提出处理意见;(十)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对外宣传公开工作。

(二)机构情况

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室、督查室、指导室。县委设立3个巡察组,纳入巡察办管理,每个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办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现有在职职工16人(其中临时工0人),离退休0人。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2017年度我单位刚成立,无“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文),批复给我办2018年预算数为:预算总收入452.68万元。其中收入情况为:财政拨款452.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预算收入实际到位资金443.06 万元,结转下年83.03万元。本年无追加预算资金。预算支出为:基本支出452.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8.88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8.8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3.38万元),项目支出2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255.0万元);预算实际支出360.03 万元。

2018年我办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1.4万元,较2017年的(我办于2017年9月成立)增加了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1.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用为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7年的主要原因:我办于2017年9月成立,2018年“三公”经费绝对值增加。

(三)预算管理

我办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本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我办在县委、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ー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按照“五个持续”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常规巡察,推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强化巡察专项督查,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实现了巡察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共开展了3轮巡察,巡察县直单位共18个、乡镇4个,其中对2个乡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前两轮巡察共反馈具体问题397个,整改落实391个;移交线索105条,立案66件,党纪政务处分61人,问责19人;截至12月底,清退违纪违规资金36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进一步明确项目目标,根据目标要求,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在预算执行中,首先及时分解预算,检查预算执行偏离情况,建立纠偏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强化预算绩效跟踪。

根据年初预算及时跟踪预算绩效,限定科目,合理安排绩效,确保预算绩效跟踪到位,高效有力。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