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永兴县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5 16:39 来源:永兴县委政法委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8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参与查处政法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办理党委及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二级单位或内设机构)

下设三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室,归口管理一个正股事业单位即永兴县维稳调处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委行政编制数9名,机关后勤编1人),事业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数23人,行政副处级1人、行政科级7人、行政副科级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1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6.8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5.03万元,“三公经费”降低 32.68%。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批复给我委2018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815.42元。

2018年我委上年结余103.83万元,本年收入101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8.20万元),本年支出958.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58.68万元),年末结余16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89万元,项目支出640.79元。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68.6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47.0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45.92%。公用经费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1.7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4.7%。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50.19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1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42.89%。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一次性采购未达采购限额的零散采购较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不需要政府采购;二是本委车辆移交到公车平台后,车辆保险、维修、燃油等方面的采购减少。

2018年本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经费管理制度》《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程序》《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制度》《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

我委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8年7月5日,我委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2018年,县委政法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综治维稳信访“五大活动”为抓手,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以基层基础为保障,切实防控“五大风险”,忠实履行“四大职责”,实现了政治安全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五无”,刑事发案、治安发案、信访总量“三下降”,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两上升”,继续保持省市综治工作先进县和全省平安县称号,并获评为2018年度全省“十大平安县(市区)”创建示范单位。

【防控风险保稳定】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创新开展政法工作季度点评,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主动担责,深入推进“书记信访一体化”、综治维稳信访“五大活动”“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活动和信访“三无”创建活动,社会矛盾被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打赢了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全市国际休闲旅游文化节、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的维稳信访安保硬仗,被评为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县市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二是深化源头防范。综合运用领导开门接访、带案约访、干部下访、网上信访等方式方法,畅通民意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疏导社会情绪,共走访群众30余万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934条,协调解决群众诉求285个,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5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0件。三是加强排查研判。制订出台《永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痕迹管理和全程纪实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三级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定期分析研判协调会议制度和领导包案、交(督)办、“以奖代补”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和“案结事了”。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96件,调解成功2784件,调处率99.6%。四是攻坚积案化解。对排查梳理出的78个信访积案和117个突出不稳定隐患,纳入“信访积案化解大比武”活动和“领导联案大包干”活动,进行集中攻坚。全年共化解信访积案10件,一些久访不息的“钉子案”“骨头案”得到部分化解,其他因政策性因素引发的特殊利益群体问题,通过释法析理、帮扶解困、教育疏导,总体可防可控,实现了控增量、去存量、防变量工作目标。

【打防管控保民安】

一是扫黑除恶形成雷霆之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高规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县扫黑办实体化运行,紧扣“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方针,先后召开全县性动员会、推进会4次、主任办公会6次、案件办理协调会议15次,迅速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收网查处涉恶团伙3个,破案69起,刑事拘留115人,逮捕39人,起诉108人。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前科人员的重点管控相关做法得到省、市扫黑办充分肯定。二是持续发力“雷霆扫毒”行动。纵深推进禁毒严打常态化、禁毒管控常态化、禁毒宣传常态化,破获公安部督办“2018-474目标毒品案”等涉毒违法犯罪案件397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人员826人,缴获毒品5797克,全县毒情形势持续好转,实现了“三降两升”(即毒品刑事案件发案率、新滋生吸毒人员增长率、戒毒康复人员复吸率同比“三下降”,公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和对毒品危害的知晓度“两上升”), 禁毒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全市第一,继续获评全省先进,县禁毒委获评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县禁毒办被评为全省三年禁毒大行动先进集体。三是全面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将打击矛头直指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和危爆物品管控,精心组织开展集打斗争、严打暴恐等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对5个治安重点地区和7个治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有效打压违法犯罪,及时消除治安乱点乱源,全县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2.25%和11.47%,确保了群众安居乐业。

【共建共享促和谐】

一是高标准建设综治中心。按照“枢纽平台”“实战平台”和“基础平台”定位,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实体化运作、实战化运行,软件系统开发、阵地建设、基础数据建设及办公设备和人员配备等均已完成并试运行,形成了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经验做法得到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介。二是纵深推进“五位一体”信访。全县各“五位一体”信访办累计受理信访件1318件,办理1318件,按期办结1212件,办结率92.9%,满意率62%。一些多年的积案得以成功化解,初访案件无一件成为积案,最大限度地把信访人吸附在当地、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通过依法打击处理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判刑3人,教育震慑作用明显,依法信访理念进一步强化。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有效管控。出台《永兴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县财政预算140余万元用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励,出资36.6万元为全县2374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购买了监护人责任保险。巩固和完善“大矫正”工作格局,成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实现了重点人员立体化服务、社会化管控,确保无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严格落实“出所必接”制度,正常执行社区戒毒(康复)人数507人,社区戒毒(康复)管控执行率达99%。四是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城区建设80个监控点位、在高铁沿线建设55个监控点位,有效整合社会视频资源3000余个到“雪亮工程”大平台,并完成100套人脸识别系统和卡口Wife122路、室内Wife450路的建设。推进“干部轮流巡一夜、群众平安过一年”义务巡逻防控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积极督导全县重点单位场所加强保安人员值班制度落实,构筑更加坚实的治安防控网络,有力地震慑和防范了各类违法犯罪。全年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得分首次突破90分大关,为历年来最好成绩。

【公正司法树形象】

一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推动政法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县法院审判结案率、执行质效、简易程序适用率和民事案件一审调解率名列全市第一,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荣获“全省巾帼文明岗”称号;县检察院主要业务工作继续保持全市第一方阵,办理的城镇低保和廉租房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主要做法在《检察日报》刊发推介;县公安局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局、全省公安刑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称号;县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评中夺取第一名。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深化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和领导班子建设,倡导“干精品、争第一、创一流”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和学习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案件大评查等活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政法单位形象。2018年,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民调评价得分90.16分,高于全省平均分1.92分,高于全市平均分0.4分。

 

附件:1、永兴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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