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
一、事项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
二、办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54号);
2.《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 4号;
3.《永兴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6〕20号。
三、服务对象
残疾人。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镇政府办公室;
地址:永兴县湘阴渡街道筹备办;
五、办理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具有永兴县黄泥镇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具有永兴县黄泥镇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3、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同时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享受国家或集体定额补助(津贴)的残疾人,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申请。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申请材料
1.《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需提供)。
七、基本流程
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向镇民政办提交书面申请→镇民政办受理并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县残联审核;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提出意见并通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县残联审批(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镇民政办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县民政局发放补贴。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免费办理。
九、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