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永兴县香梅乡牲畜定点屠宰点年屠宰2000头生猪项目拟做出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9 10:24 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兴县香梅乡牲畜定点屠宰点年屠宰2000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423300

联系电话:0735-55686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兴县香梅乡牲畜定点屠宰点年屠宰2000头生猪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县香梅乡张家洲村花屋组

建设单位

永兴县香梅乡牲畜定点屠宰点

项目概况

永兴县香梅乡牲畜定点屠宰点位于永兴县香梅乡张家洲村花屋组,成立于2012年,项目总投资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待宰圈、锅炉房、员工平房等,年屠宰量为2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营运期污水排放量为1502.1m3/a,其中生活污水116.5m3/a,屠宰废水产生量为1385.6 m3/a,项目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采用“ABR+生物接触氧化池+BAF”工艺,处理规模10t/d)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淝江。

2、本项目锅炉采用的是成型生物质燃烧,年使用量30t,废气产生量:18.72万标m3;二氧化硫产生量0.0408t/a,217.9mg/ m3;烟尘产生量:0.015t/a,80.1 mg/ m3;氮氧化物产生量:0.0306t/a,163.5 mg/ m3。废气采用水浴除尘后由20m高烟筒外排,经水浴处理后烟尘去除率为87%(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热力生产和热力供应行业),SO2、烟尘、氮氧化物的最后排放浓度分为217.9mg/m3 ,10.42mg/m3 ,163.5 mg/m3,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3、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等,单机噪声可达80—105dB(A),企业在高噪声设备加装消音器,基础要做工减震处理,噪声源强降低20—25dB(A),生产车间墙壁做吸声处理,工作间和操作间分离,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源经墙壁和距离衰减,可减轻项目运营时对周围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水平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物主要来自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屠宰废弃物(待宰圈粪便、猪鬃、猪肷部分和蹄壳类、皮下脂肪和奶脯等)、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待宰圈粪便、屠宰废水过滤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猪粪每天清运、外售,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猪血回收,猪毛外卖,锅炉类渣由当地农户定期拉去堆肥;病死猪只及时送至永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安全处置。;猪鬃、猪肷部分和蹄壳类、皮下脂肪和奶脯等由专业户回收利用(禁止在本场内加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经处理后不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采取问卷式调查方式,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份,其中单位团体问卷2份,均回收;个人问卷10份(居住附近的居民),均回收。调查对象以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单位、相关部门和个人为主,个人问卷调查对象主要为白头狮村和灵坎村居民,公众参与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各家各户,上门发放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并当场回收填好的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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