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曹国永补办历史用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4 09:46 来源:永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曹国永补办历史用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公告

编号:  201805

 

申请人曹国永,身份证号:43282319600409****

申请人曹国永持1993年国有土地用费收款收据(N0 0251540)、永兴县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95地籍调查表、房产权证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补办土地手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 7 月  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35-5538396            

序号

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性质/用途

备注

1

曹国永

土地/房屋

永兴县便江镇大桥北路

(原城关镇大桥路井凉山)

 

土地/

房屋57.75/

83.89㎡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房产证号:私产证字第2805号。

 

公告单位:永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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