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5-21

永兴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事指南

永兴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03 20:26 来源:永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作者:浏览量: 【字体:

一、事项名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账户属于正常状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家庭购房数量不超过2套;

3、申请人应在所购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4个月以内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已拥有壹套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6、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7、申请人须以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值设定全额抵押;

8、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 份;

3、户口簿(离异需更新户口簿婚姻状况为“离异”)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房款首付发票或者全款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不动产登记证明、契税票、契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与配偶双方最近三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

(三)办理流程

1、客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初审,受理完结;

3、复核人员审核初审材料,确定贷款金额、期限等内容;

4、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等;

5、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7、领取并完成二级审批;

8、发放贷款;

(四)办理时限

受理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审批,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放款。

(五)收费标准:无收费。

二、事项名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账户属于正常状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家庭购房数量不超过2套;

3、申请人应在所购二手房办妥过户手续起24个月以内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已拥有壹套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6、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7、申请人须以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值设定全额抵押;

8、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 份;

3、户口簿(离异需更新户口簿婚姻状况为“离异”) 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不动产登记证明、契税票、契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6、申请人与配偶双方最近三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

(三)办理流程

1、客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初审,受理完结;

3、复核人员审核初审材料,确定贷款金额、期限等内容;

4、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等;

5、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7、领取并完成二级审批;

8、发放贷款;

(四)办理时限

受理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审批,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放款。

(五)收费标准:无收费。

三、事项名称:异地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账户属于正常状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家庭购房数量不超过2套;

3、申请人应在所购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的24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4、不动产登记证明、契税票、契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已拥有一套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6、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7、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8、申请人须以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值设定全额抵押;

9、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 份;

3、户口簿(离异需更新户口簿婚姻状况为“离异”)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房款首付发票或者全款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不动产登记证明、契税票、契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6、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7. 申请人与配偶双方最近三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

8、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及一年的缴交明细;

9、异地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

10、申请人本人或配偶账户交付房款的银行流水。

正常缴存满12个月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 ,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对借款人家庭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已有两次(含)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借款人家庭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业用房申请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中心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尚未结清的;不予贷款

(三)办理流程

1、客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初审,受理完结;

3、复核人员审核初审材料,确定贷款金额、期限等内容;

4、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等;

5、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7、领取并完成二级审批;

8、发放贷款;

(四)办理时限

受理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审批,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放款。

(五)收费标准:无收费。

四、事项名称:房屋建造、翻建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账户属于正常状态;

2、 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计划批复、花名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24个月内房屋竣工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提出贷款申请;翻建住房的,申请人房屋竣工且在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所载明时间的24个月提出贷款申请;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5、申请人须以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值设定全额抵押;

6、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2 份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2 份复印件;

3、户口本(离异需更新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异”)复印件2份;

4、自建房计划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5、申请人与配偶双方最近三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即房产评估价值)的60%;

7、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8、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9、申请人须以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的总价值设定全额抵押;

10、申请人建造、大修、翻建的自住住房土地性质必须为国有土地;

1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办理流程

1、客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初审,受理完结;

3、复核人员审核初审材料,确定贷款金额、期限等内容;

4、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等;

5、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7、领取并完成二级审批;

8、发放贷款;

(四)办理时限

受理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审批,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放款。

(五)收费标准:无收费。

五、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及咨询、投诉电话

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12329

地址:永兴县凤凰岭路82号

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

归集:5522323

提取:5522323

贷款:5533290

投诉:552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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