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9〕4号)和《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2019〕16号),设立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负 责 人:谢建国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兴县便江街道大桥路246号

邮    编:423300

电    话:0735-5522190

上班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内设机构:

值班室、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室、文秘室、机要室、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办公室、金融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财务室、政工室。


主要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起草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稿以及县政府重要综合性汇报材料,审核其他单位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代拟的相关文稿;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提出供县政府决策的参考建议;组织或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重要综合性、政策性文件;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的相关咨询联络工作。

(六)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七)负责对社会求助和行政投诉事项进行交办、督办和反馈,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诉求事项进行协调处理。负责全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九)负责规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内部刊物的印发;负责编辑县人民政府公报和其他有关资料。

(十)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

(十一)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联系派驻永兴的金融机构,协调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推动全县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资本市场管理,组织、协调、防范、打击和处置地方金融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十三)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