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5-06

永兴县“4·4”广惠珑璟城小区触电事故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0 15:44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规划和预案管理股 作者: 【字体:

2021年4月4日16时40分许,便江街道永康路社区广惠珑璟城小区1名小孩在小区变压器围栏内触电烧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2万元。

事件发生后,我县高度重视,为查明真相,防止同类惨剧的再次发生,我县成立了“4·4”广惠珑璟城小区触电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了深入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贺文忠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等单位派员组成,聘请郴州光华电力技术鉴定有限公司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认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发生经过、人员伤亡和事故原因等情况,针对该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

一、涉事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

1.黄*,男,12岁,广惠珑璟城小区住户黄*平的儿子,在事故中受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

2.永兴县广惠珑璟城10KV配电工程,属永兴县广惠珑璟城小区供电设施,建设单位是郴州市广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湖南裕安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二、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4月4日下午,黄*及同小区3名小孩一同在广惠珑璟小区东侧山体护坡上玩耍,17时左右,黄*等人从山坡下来准备回家,途经护坡底部小区的供电设施,黄*经山体斜坡攀爬至高压购电装置处的围栏上方,用一根木棍从上往下捅入高压购电装置箱内,木棍接触到高压计量器的高压接线柱引发触电,黄*全身起火并栽倒在高压计量器箱内,造成事故发生。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与黄*共同玩耍的小孩立即找小区保安报告,周边群众立即拨打了110、119、120报警电话,现场附近小卖部老板立即用微信电话联系了郴州众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曹*勇。

17时16分左右,曹*勇赶到现场,爬过围栏将黄*从高压购电装置箱内抱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7时25分,永兴县沙子江消防救援站2车及14名指战员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同时赶到事故现场,消防人员对外部不锈钢围栏进行了破拆,并立即组织灭火。公安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疏散警戒,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17时27分许,县人民医院急救车及医护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在消防人员的协助下立即将黄*抬上急救车,因伤势严重,直接送往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黄*被送达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后,立即被收入ICU救治。经诊断,黄*①全身多处电击伤57%Ⅲ-Ⅳ°;②躯干、双上肢骨筋膜室综合征;③血容量不足性休克;④气管烧伤。

2021年4月9日上午11:00左右,黄*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4.4”广惠珑璟城小区触电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周雄任组长,成员由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县委网信办及便江街道办、樟树镇人民政府和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助组、维稳和善后处置组、舆论宣传组、事故调查组分别开展工作。

遇难人员死亡后,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经调解和协商,由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郴州市广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郴州众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筹资80万元给黄*家属,用于补偿黄*意外死亡损失。目前,善后处置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三、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

(一)现场勘查情况。

1.永兴县广惠珑璟城小区位于便江镇龙山北路,建筑总面积82845平方米,安装了1至4号额定容量均为630千伏安的箱式变电站,其中,2号箱式变电站为公共设施供电,本案触电事故发生的地点为2号公用箱式变电站计量的屋外高压计量装置箱内。

2.高压计量装置由保定久鼎保互电气有限公司2016年制造的户外型电压电流组合互感器及其控制箱组成,电压电流组合互感器安装在屋外砖混基础槽钢上,控制箱安装在砖混基础正南侧面上。砖混基础紧接着山体斜坡,高1. 44米,电压电流组合互感器被上下两面未封闭的不锈钢箱罩住,箱底部的方钢焊接在砖混基础上,箱高1米,长1. 1米,宽0. 92米。

3.高压计量装置箱一扇单开门上了锁,箱外表面喷了“有电危险请勿攀爬”标识。高压计量装置箱内的电压电流组合互感器10千伏电源侧2个硅橡胶复合绝缘套管裙被烧熔落,电缆头被烧烤坏,箱顶不锈方钢横梁被烧熔断,10千伏负荷侧箱顶不锈方钢横梁上粘着烧焦衣物残留物,箱门顶端不锈钢薄板上有一块烧痕。

4.2号公用箱式变电站及其高压计量装置的围栏为不锈钢栅状遮栏,山体斜坡处遮拦高仅为1. 18米,其余最高处为1. 7米,最低栏杆至地面局部的净距大于0. 2米。高压计量装置箱至山体斜坡处栅状遮拦的净距为0. 34米至0. 47米,在栅状遮拦至箱基础之间加焊了1根不锈方钢支撑围栏。

(二)调查情况

1. 2015年7月23日,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审批了郴州市广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增容报告,出具了2015070072 号《供电方案会审单》,明确物业办公、路灯、景观灯、防灾、商业用电,采用高压购电制,高压计量装置在2号公用箱式变电站之外。

2.设计单位湖南裕安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供电方案会审单》审批的要求,将高压计量装置设计在2号公用箱式变电站之外,没有绘制屋外高压计量装置及其周围的围栏设计图。施工单位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没有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造成高压计量装置及其围栏无设计施工,且砖混基础位置布置不当,选在了山体斜坡下面,高度仅1.44米,人举手时有触电危险,罩住高压计量装置电压电流组合互感器的不锈钢箱顶距地高度仅2.44米,且箱顶、箱底未金属封闭,存在安全隐患。

3.栅状遮栏2017年4月份建成,属无设计盲目施工,山体斜坡处遮栏高度仅为1.18米,不符合1.8米要求,至高压计量装置箱的安全净距仅为0.34米至0.47米,不符合0.95米要求,且在遮栏至箱体基础之间加焊了1根支撑围栏的不锈方钢,为攀爬提供了便利,存在技术缺陷与错误导致的重大安全隐患。

4. 2017年1月24日,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对“广惠珑璟城变压器及电缆线路安装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出具的《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中提出了整改要求,但未见验收结论,也未体现高压计量装置和防护围栏相关情况。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引自:郴光华技鉴公司【2021】电鉴字第5号)

1.2021年4月4日17时许,黄*同3名小孩到小区东侧山体护坡上玩耍,回家途中无视警示标志标牌和学校安全教育,不听玩伴劝阻,经山体斜坡攀爬栅状遮栏和高压计量装置不锈钢罩箱,玩弄高压计量装置10千伏电压电流组合互感器,是其触电身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永兴县广惠珑璟城小区10千伏高压计量装置及其周围的栅状遮栏无设计盲目施工,高压计量装置安装型式与位置选择不当,对地高度不足,补救的不锈钢罩箱未金属全封闭,栅状遮栏安全净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遮栏至砖混基础之间加焊的不锈方钢为攀爬提供了便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依据《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三条“电力设施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破坏供用电秩序的行为。”之规定,黄*无视“有电危险请勿攀爬”的警告和学校安全教育,不听玩伴的劝阻,经山体斜坡攀爬栅状遮栏和高压计量装置不锈钢罩箱,玩弄高压计量装置罩箱内的10千伏电压电流组合互感器遭受电击,属于闯入变电站内的不安全行为而引发的触电事故。

经调查认定,永兴县“4·4”广惠珑璟城小区触电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一般事故。

五、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永兴县“4·4”广惠珑璟城小区触电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暴露出了有关部门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不足,为了类似惨剧不再发生,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县教育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将该起事故以及近年发生的学生意外事故等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有效提高民众安全防范知识和意识。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隐患整改。

县电力主管部门和供电部门要加强电力安全隐患排查,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立即对全县范围内供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督促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整改,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郴州市广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广惠珑璟城小区电力设施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积极落实整改。

郴州众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行为,完善危险部位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标牌;加强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电梯等安全管理,紧盯电瓶车飞线充电、违规动火、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违规使用和破坏电梯等易引发事故的不当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长效机制。

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建设项目的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的统筹监管,组织协调和督促规划、电力等部门和建设施工企业履行职责,从源头消除工程本质安全隐患。

县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电部门建立健全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电力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县供电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验收程序,严格把关验收标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抓好电力安全管理,指导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永兴县“4·4”广惠珑璟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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