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4批次食品 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2-08-10 09:09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2022年三季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鲜蛋等5大类食用农产品共2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12批次、合格192批次。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详见附件1)

1.马田镇马田市场78号摊位李红云销售的小米椒,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镉(以Cd计)项目的实测值为0.087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马田镇马田市场78号摊位李红云销售的大红椒,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项目的实测值为0.062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马田镇马田市场78号摊位李红云销售的生姜,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项目的实测值为0.36mg/kg,标准值为≤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永兴县马田镇亮亮水果店销售的香蕉,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吡虫啉项目的实测值为0.146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永兴县马田镇晓军果蔬店销售的红椒,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项目的实测值为0.26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永兴县马田镇晓军果蔬店销售的带泥姜,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项目的实测值为0.52mg/kg,标准值为≤0.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永兴县马田镇晓军果蔬店销售的小米椒,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镉(以Cd计)项目的实测值为0.17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永兴县马田镇马田市场摊位—史生华销售的红线椒,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项目的实测值为0.41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永兴县马田镇己节果蔬店销售的小米椒,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镉(以Cd计)项目的实测值为0.16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永兴县马田镇己节果蔬店销售的小红椒,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项目的实测值为0.28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城南大市场B区16号张外英销售的泥姜,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项目的实测值为0.42mg/kg,标准值为≤0.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永兴县晖晖蔬菜摊销售的茄子,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镉(以Cd计)项目的实测值为0.093mg/kg,标准值为≤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二、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表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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