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11月拟新增农村低保公示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村级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并公示,民政局入户抽查等程序后,现将拟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和额差额兜底保障对象升全额兜底保障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1月新增农村低保公示表.xlsx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公示期7天(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5日)。如有异议,可采取当面、电话或者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
受理举报地点:永兴县民政局救助股(305室),联系电话:0735-553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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