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拟新增农村低保公示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村两级100%入户核查,村级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并公示,永兴县民政局按比例抽查,会议集体研究等程序后,现将拟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可采取当面、电话或者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受理举报地点:永兴县民政局救助股(305室),联系电话:0735-5538251。
永兴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