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印发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具体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0 08:54 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县审计局浏览量: 【字体:

 

中共湖南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坚决维护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持之以恒加强审计机关政治建设,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如下具体规定: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厅党组和党组同志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到审计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的积极作用。

二、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厅党组和党组同志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认真落实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和实践要求,深刻理解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把审计监督的着力点聚焦到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来,聚焦到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聚焦到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奋力推进新时代全省审计事业新发展。

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厅党组和党组同志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党中央确定的目标、方针和重要提法,不能随意变动改动,更不允许自作主张另提一套。厅党组和党组同志在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时,发表个人意见,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和要求,严禁发表有损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论。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自觉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做坚决斗争。

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厅党组和党组同志要带头坚持“四个服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和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着眼“一带一部”定位,认真落实“三个着力”、精准扶贫等要求,理清审计工作思路,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位。坚持把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推动改革、鼓励创新,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厅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或以审计要情、审计情况专报等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党组同志要自觉主动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决定的重要进展情况,在调研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了解的重要情况等,及时向厅党组报告。严格请销假制度,党组书记离开长沙,一般要提前2天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报告;党组其他同志离开长沙,一般要提前1天向党组书记报告。

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厅党组和党组同志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的实施办法,自觉向党中央、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实际行动引领带动全厅作风持续向好。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的实施办法的情况作为厅党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党组的同志要带头开展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做好审计署领导同志和其他省(直辖市)审计厅(局)领导同志来我厅考察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推动全省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厅党组要自觉担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以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组的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督促基层审计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现违规违纪言行,要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党组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廉政纪律,带头落实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带头落实厅党组提出的“两个必须、四个严禁”:即审计机关所有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理,必须按要求实行公开招投标;审计机关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中介机构;严禁下级审计机关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给上级审计机关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土特产,上级审计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上述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土特产;严禁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公务接待饮酒;严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有偿中介服务;严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定关系人在本系统从事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服务。

八、带头营造审计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厅党组和党组同志要坚决拥护党中央和省委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严禁对中央和省委干部任免工作说三道四、散布小道消息。坚持对中央和省委极端负责、对同志高度负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表达意见、推荐干部。党组同志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决不允许向组织讨价还价。厅党组和党组同志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有关规定,严禁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选人用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

九、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厅党组和党组同志要自觉接受省委巡视的监督,如实报告反映情况,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不得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问题,不得干扰阻挠巡视工作,不得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群众。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必须照单全收,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全力支持巡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为巡视提供相关审计资料。

十、带头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党组同志要带头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持讲实话、讲真话,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严格落实省管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带头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管好家属、子女。带头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三严三实”,切实增强“八种本领”,提升审计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工作氛围。

十一、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厅党组和党组同志带头遵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审计署有关宣传报道的规定,个人公开发表署名文章、出版著作、接受媒体专访,必须按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厅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稿制度,加强对分管处室审计信息的审核,履行审核签发程序,严把质量关,防止失实报道,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抓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十二、切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位。厅党组要始终把全省审计工作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中思考、把握和推进,做到观大局、谋大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全省审计工作的各方面,把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促进政令畅通作为全省审计工作的首要目标,有效发挥审计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厅党组及时向省委报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的实施办法,推进本职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确保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厅机关在职的副厅级以上干部按照本规定执行。

                                                  

   

                                                                              湖南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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